王栋转自中国网财经综合
6月9日上午,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国华,在山东东营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其涉案金额高达约103亿元。
蔡国华被控犯有五宗罪,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污102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
《财经》记者从参与庭审的人士处获悉,6月9日上午庭审开始后,蔡国华首先提出审判人员回避的要求,被审判长当庭驳回;蔡国华又申请复议,被再度驳回,因此上午的庭审曾两次休庭。随后的庭审中,蔡国华的辩护律师赵运恒、杨照东向法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而在此前的庭前会议中法庭已表示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这次庭审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旁听人员并未在庭审现场旁听,法院启用一间旁听室,安排旁听人员观看庭审直播。
据悉,对蔡国华案的审理将持续数日,五宗罪的相关事实和证据,将在这几日的庭审中渐次呈现。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第一任董事长姜喜运,正在等待其案件二审开庭。2019年12月,姜喜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烟台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姜喜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接连两任董事长腐败大案迭出,恒丰银行如何去疴除弊、刮骨疗毒备受外界关注。
被控五宗罪,涉案上百亿
现年55岁的蔡国华,经历丰富。蔡从一名乡镇医院医生开始,很快步入仕途,做过宣传干部、县委书记、市委副市长,先后在山东阳信县、沾化县、烟台市政府任职,2013年12月从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的职位上,调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在恒丰银行任职3年多后,蔡国华案发落马,2017年11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曝接受调查。
据《财经》记者了解,蔡国华案被指控的事项多发生在其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
恒丰银行前身是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为烟台市财政局等6家单位注册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银行。2002年,该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系国有参股公司。2003年更名为恒丰银行。
据悉,蔡国华上任不久后,主导制定《恒丰银行核心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其明知董事、监事的薪酬应经恒丰银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违反《公司法》《恒丰银行章程》等规定,在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通过上海衍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上海多家银行开设的账户,向其本人、董事栾永泰、董事毕继繁、监事长宋恒继违规发放薪酬3.13亿余元。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蔡国华退还个人薪酬所得1.14亿余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1.99亿元。
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明知恒丰银行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违反《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未经银监会审批,擅自决定在恒丰银行内部推行该计划,非法筹集股份认购款227.13亿余元,并违规将该款项由股权过渡户转入资本金账户,后因计划被银监会发现而终止实施,蔡国华安排将筹集到的227.13亿余元资金原路退回,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税费等各项费用由恒丰银行承担,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6.97亿余元。
因此,山东东营市检察院指控称,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共计8.97亿余元。
蔡国华案涉嫌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事实,也均与其恒丰银行任职有关。检方指控,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司财务共1022.9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款项是通过恒丰银行报销支付,比如蔡国华报销其个人及家人雇佣保镖所支付的费用54万元,报销其个人及其家庭负担的费用142.7万余元。蔡国华还同意恒丰银行有关工作人员为其女儿购买的价值4万余元的麦斯玛拉(MaxMara)大衣,由恒丰银行报销“埋单”,其前妻还被指非法占有恒丰银行购买的价值821.8万元的红木家具等物品。
在蔡国华案中,还有一笔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的指控。2015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以信托贷款等形式,将恒丰银行48亿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上海衍融投资中心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检方还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8家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这些受贿款项主要用于在上海、北京、香港购买别墅。
据了解,蔡国华面临的受贿指控共有8起。部分指控事项与其恒丰银行任职有关。2016年至2017年,蔡国华为云南实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实力)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
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为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2016年,蔡国华向该公司董事局主席吕建中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别墅,折合4.74亿余元。案发时,这套别墅还没有完成装修,因此并未实际居住。
另外,蔡国华还为重庆环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聚恩物资有限公司、重庆玺发隆智实业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先后通过前妻和女儿索要、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强给予的财物等共计187万余元。为烟台市精诚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通过前妻收受价值15万元的红木算盘。为山东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通过前妻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刚给予的8万港元。
另有部分指控,发生在蔡国华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时期。指控称,2006年至200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朱殿治在承包沿海滩涂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滩涂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2007年至2008年,蔡国华通过特定关系人周娜收受朱殿治给予的1100万元。
2009年,蔡国华利用担任烟台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青岛海域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华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参与恒丰银行增资扩股计划提供帮助。2014年收受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彬给予的3000万元,随后用于在北京购买2套别墅。不久,蔡国华又收受陈彬为其在上海购买的一套别墅,价值5950万元。
2009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恒丰银行增资扩股、转让股份等方面提供帮助。蔡国华多次向该公司副总经理薛健索要好处费6亿元,但因没有合适的支付方式等原因,6亿元尚未支付。
此外,蔡国华还被指控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2017年4月至8月,蔡国华明知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35亿元的贷款项目不符合放贷条件,仍安排办理这笔贷款,因贷款申请明显违规,未通过恒丰银行总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而被退回。
为此,蔡国华要求重新设计方案,在其干预下,恒丰银行相关人员经研究决定后,将贷款项目由房地产开发贷款变更为并购贷款,以规避违规之处,最终这笔贷款获批。2019年6月,这笔35亿元的贷款开始欠息,不久本金开始逾期,到2019年12月,这笔贷款本息逾欠34.1亿余元。检方认为,蔡国华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告诉《财经》记者,根据中国刑法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从具体行为来看,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仍然向其发放贷款等等,均可能涉嫌该罪名。
两任董事长卷入巨额贪腐
在6月9日开始的庭审中,蔡国华将对五宗罪的指控展开辩解。与前任姜喜运类似,两人都卷入巨额贪腐中,而有关两人的纠葛也被外界关注。
《财经》记者了解到,蔡国华上任恒丰银行的次年(2014年9月),山东省烟台市纪委对姜喜运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很快对姜喜运立案调查并采取两规措施,随后移送司法。
姜喜运掌舵恒丰银行多年。自恒丰银行前身——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时期开始,姜喜运历任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2003年恒丰银行改制后,其出任董事长。2013年底,63岁的姜喜运到龄退休。2014年10月,山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姜喜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烟台市检察院对姜喜运等人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和诡异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在案件审理期间,烟台市检察院追加起诉书,追加指控姜喜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有意思的是,蔡国华案在起诉后也曾被检察院追加起诉内容。2020年2月6日,山东东营市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法院提交补充起诉决定书,表示发现蔡国华有遗漏的罪行应当一并起诉。由此,蔡国华在此前的四宗罪指控中,增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指控。
有媒体报道,姜喜运案发源于蔡国华的举报。对此说法,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姜喜运案发并非蔡国华本人举报,但或与其有关。
《财经》记者获悉,2014年5月,天津银行向恒丰银行发来有关恒丰银行出具兜底性包含的询证函。蔡国华了解此事后,经核查得知恒丰银行2013年8月,曾出具37亿元兜底性保函一事,但姜喜运在与蔡国华交接时并未提及。
按照正常程序,恒丰银行对外出具兜底性保函需要由经营机构上报,总行信用风险评审部审查,由中间业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业务,这笔业务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还需要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同意。经核查,这笔37亿元担保业务没有经过正常程序办理,恒丰银行未收取至少4000万元以上的手续费,亦不符合关联交易规定。因对方无法兑付,恒丰银行于2014年底履行兜底保函支付本息40亿元。
关于姜喜运与蔡国华的交接事宜,双方也存有争执。据了解,2013年11月,姜喜运接到组织部通知,被免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的职务,并宣布不再推荐其担任董事长。
按照姜喜运的说法,他和蔡国华交接了党委工作,并未交接董事长的工作。姜喜运曾多次提出交接董事长工作,担心恒丰银行账外股权和资金被越多人知道,易被人举报,他还三次私下向蔡国华提出,交接恒丰银行的账外股权和资金,也向恒丰银行时任副行长栾永泰谈及。但未获蔡国华回应。
恒丰银行时任副行长栾永泰曾在姜喜运案中表示,姜喜运离职后,他与姜喜运见过两三次面,姜喜运说过“前几天我同老蔡(蔡国华)一起吃过饭,说还有钱,要移交。”他并未细问,他的理解是姜喜运要向蔡国华移交这些体外运营的钱和股权。
栾永泰还指出,恒丰银行账外持股资产,高管层肯定知道,因为恒丰银行每年的绩效工资和银行坏账处理,都来源于此。姜喜运作为行长被免职后,“新班子也是不见面、不交接。”
另有媒体报道,2016年5月“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事件曝光,把蔡国华推上舆论风口。2016年9月,栾永泰实名举报蔡国华侵吞公款、违规运作员工股权激励机制。
《财经》记者了解到,对栾永泰的说法,姜喜运案的办案人员曾向蔡国华求证。蔡国华则提出,2013年12月,他与姜喜运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姜喜运未提及有公司和个人替恒丰银行持有股份及资金。其他在场人士亦证明,在姜喜运和蔡国华单独进行交接时,姜喜运未提出恒丰银行存在账外股份和账外资金一事。
2019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公开对姜喜运等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姜喜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烟台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法院查明姜喜运共犯四宗罪。其一是贪污罪,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姜喜运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陆续转至其个人或亲友控制的公司名下,予以隐匿。按历年恒丰银行年度报告中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共计折合人民币7.54亿余元。
其二是受贿罪,2004年至2013年,姜喜运利用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江苏正阳置业有限公司、高天国等公司和个人在购买恒丰银行股份、办理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37.4534万元。其中,姜喜运伙同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赵春英共同收受高天国给予的人民币2300万元。
其三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2013年7月,姜喜运违反商业银行不得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的规定,擅自决定以恒丰银行名义,安排被告人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违规向关联方出具37亿元的保函,未收取担保手续费。2014年9月,因关联方无法归还到期融资款,恒丰银行代为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39.56亿余元。
四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2014年9月,姜喜运指使被告人孙金光销毁其实际控制的五家公司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涉及金额6.598亿余元。
与蔡国华被控挪用恒丰银行48亿元,转入个人控制的公司用于营利不同,姜喜运被法院认定贪污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转至其个人或亲友公司名下。
对此,姜喜运辩解称恒丰银行体外运营、自持股份由来已久,烟台市委、市政府要求他必须保证烟台市政府在恒丰银行大股东地位,为了实现这一要求,他以董事长身份操纵恒丰银行体外运营、持有本行的股份。他将其他公司代持的恒丰银行账外股份转至个人控制公司名下,是为了保障账外股份的安全,避免风险,并非隐匿、占有。对此说法,法院认为该辩解理由不成立,对蔡国华有关交接事宜的辩解,法院认为不合常理。
6月9日,姜喜运的辩护律师、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告诉《财经》记者,姜喜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
恒丰如何完善公司治理
多名金融业人士直言,恒丰银行两任董事长相继“落马”背后,问题在于其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本质在于地方政府干预较多,地方官员不懂金融,对金融缺乏敬畏之心。”多名恒丰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前后两任董事长卷入贪腐大案外,恒丰银行深陷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亦曝于市场,恒丰银行逐步踏上整改重组之路。2018年3月30日,原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被任命为恒丰银行党委书记。随后不久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陈颖被选为董事长,王锡峰被选为行长。恒丰银行再造工作正式起步。
《财经》记者获得的陈颖、王锡峰在恒丰银行2019年年度工作会议中的讲话显示,恒丰银行2018年进行了多项整改,并将这一年视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之年”。在肃清蔡国华冲击波中,恒丰银行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四种类型,鼓励主动坦白。规定时间内,共656人主动报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规违纪违法所得7970万元。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全年立案6起,给予党纪处分5人,对1.2万个违规问题进行问责,处理人员6325人次。
2019年12月18日,恒丰银行表示,将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1000亿股普通股股份。其中,中央汇金拟认购600亿股,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360亿股,其原第二大股东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拟认购40亿股。
负疴之下,多名恒丰银行内部人士对于再造之路充满期待,并称之为“黎明前的时刻”。目前来看,恒丰银行再造已取得不小成效。
此前的4月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提及中小银行规范治理时举例表示,恒丰银行是一家资产接近1万亿的银行,但长期以来它也是在属地管理。由于前后两任董事长涉嫌违法犯罪,使得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资产,监管部门采取果断的措施进行了处置。银保监会首先会同有关方面,坚决撤换董事长、行长和各级高管,领导班子基本上换完了。
“可以告诉大家,现在恒丰银行已经由一家坏银行变成了一家好银行,市场也没有引起大的波动,非常平稳。中央要求要精准,还要稳定大局,所以我们应该说实现了这个目标。”周亮强调。
暌违三年亮相的恒丰银行年报或可佐证。4月29日,恒丰银行在官网披露了2019年年报。尽管2017年、2018年的年报尚未披露,但从2019年及2018年对比数据中,可一窥端倪。恒丰银行三长(董事长、行长、监事长)更是在年报致辞中用“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锐意变革”来形容过去的两年。
2019年,恒丰银行总资产规模接近1.0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7.63亿元,净利润5.99亿元,同比增长4.36%;从2018年到2019年,恒丰银行资本充足率从负值-13.65%升至12.26%,不良贷款率则从28.44%降至3.38%,较上年末下降25.06个百分点。
从不良资产清收工作来看,据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年底,恒丰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1635.61亿元,不良率更是高达28.44% ,而当时该行的贷款损失准备为-894.75亿元。
2019年12月19日,恒丰银行与山东省资管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以2019年3月31日为交易基准日,将债权本金余额、风险敞口余额以及未偿价款金额共计1438.9亿的不良资产批量转给山东省资管,转让对价799.57亿元。此外,其还通过向第三方转让的方式转让不良资产本金余额人民币7.47亿元,2018年向第三方转让17.78 亿元不良资产。
“尽管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依然面临挑战。”上述恒丰银行内部人士直言,剥离不良、补充资本固然重要,但从长远来看,还得有一个健康的、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如果缺失,依然很难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希望未来引入更多的市场化手段。
事实上,如何完善公司治理亦是当前银行业需要关注的重点。有银行业资深人士指出,银行业应从股东资质、关联交易、组织架构、考核激励等方面着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理顺公司治理运作机制。首先,对股东资质实行穿透式监管;其次,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和流程;再者,优化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最后,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