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福平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中国,与原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颇有交情的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被山东省济南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评论认为,对苏荣的量刑过轻,难以对官员贪腐起到震慑作用。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大贪官没有一个被判死刑,也是共产党在职贪官在为自己留活路。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1月23日对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根据中国官方央视报道,济南市中院对被告人苏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苏荣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指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亿余元;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27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鉴于苏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苏荣曾先后担任青海、甘肃、江西三省的省委书记。2014年6月,苏荣因涉嫌违纪被免职调查。此前有海外媒体披露,苏荣是周永康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大陆“搜狐财经”也曾隐晦报道苏荣与周永康“颇为合得来”。直至2015年2月,苏荣才被开除党籍。
早在2013年2月就曾举报苏荣的徐祥直言,苏荣实际贪污的金额远超官方公布的数字。他认为法院的量刑过轻,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1.16亿这是查实的,没有查实的最少10个亿,我们掌握的就3.5个亿。你把他判无期徒刑就还有机会出来,也就坐牢坐个十七八年。过年之前宣布判处他无期徒刑,我认为是想起到一个震慑作用,但是是徒劳的,因为贪官污吏已经不是小毛贼,对于苏荣判处无期徒刑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完全助长了贪官污吏的贪污腐败之风。所有的贪官都不怕死了,没有一个人判死刑,他们就更加肆无忌惮。”
不少民众也认为对苏荣的判刑太轻,网民“z毛三”说:苏荣可谓罪大恶极,身负数罪,而其一罪即得无期,最终判的是无期,别的罪都被狗吃了。吴有水律师则在微博上质疑道:苏荣倒下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安然无恙?要知道,江西省高院这些年干了多少违法的坏事?难道跟苏荣一点关系没有?
安徽异见人士沈良庆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高官几乎都被判处“无期”,党内有诸多考量,
“一个是腐败现象太严重,再一个党内斗争有这个需要搞这种选择性腐败,但是他又不得不做出一些妥协让步。如果按照法律本身的规定,中国刑法是有死刑的,如果把这些贪官都判(死刑),就会面临一个强烈反弹的问题。不免死的话,党内斗争会表现得更激烈,因为一旦失势就意味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另一方面实际上也是互相留后路吧,否则互相杀起来就等于把自己的后路都给断掉了,因为大家都贪,而且数额都很大。”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