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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运动观察员:从雷洋案与权平案的梁丰公开信看中国不同世代及价值的差异

2017年01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501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娟慧转自博讯网
余杰:从雷洋案与权平案的两封公开信看中国不同世代及价值的差异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在中文网络上流传著两封给习近平的公开信。

一封是署名爲“雷洋案被害人部分人大校友”的公开信,对当局宣判打死雷洋的多名警察无罪表示抗议,并希望习近平亲自干涉此案。

另一封是由一群海外留学生起草的、题为《释放权平同学、释放被绑架公民、停止镇压并谢罪、暴君没有未来》的公开信。权平于二零一二年毕业于爱荷华州立大学,曾为天安门和乌坎仗义直言,用明信片向被囚禁的维权律师送去关怀。九月三十日,回国工作的权平在吉林省延边市被中共警方秘密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世代和身份(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食物链”中的位置)的差异,决定了这两封公开信在语言风格、思维方式及价值立场上的天壤之别。这两封信可以成为分析当下中国不同人群心态的典型样本。

前者的起草者和签名者多为七零后、八零后的人民大学毕业生——在所谓“改革开放”时代或“中国掘起”模式之下,这群人多多少少是既得利益者,是居有屋、食有鱼、出有车的中产阶级。像雷洋一样,在一般情况下,他们不太会关心社会公义、政治民主这些“敏感”问题,不会轻易发表“负能量”的言论(人大被称为“第二党校”,大部分毕业生都进入体制,当然也出过极少数像刘贤斌那样几度入狱的异议人士)。但这一次,雷洋之死让他们产生了“物伤其类”的恐惧,他们以共产党的“自己人”或“同路人”的身份,鼓起勇气发出了一封公开信。

后者的起草者和签名者多为九零后的留学生,他们生活在资讯自由流通的西方国家,接触到更多关于中共政权的黑幕,对中共的反感和批判更全面和深刻。该信件起草者之一古懿,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採访时解释说:“作为异议留学生,我当然对‘回国报效祖国’没有任何兴趣,因为我知道‘祖国’在中国就是党国,我不会进入体制参政议政,但会通过体制外行动促进这种改变。权平说自己是‘永远的学生和公民、以推翻共产主义为己任’,这也是我们这些签名同学的信念。”他们对自己的身份有著清晰的定位:不是共产党的“忠臣”,而是其掘墓人。

习近平不是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中国也不再需要暴君

在关于雷洋案的公开信中,“部分人大校友”对习近平的称呼是“尊敬的习近平主席”——这裡的“主席”大概不是指习近平担任的军委主席、国安会主席等“主席”,而是指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家主席”。而“尊敬”的定语,是官僚体系内人们称呼“长官”时的惯用语,也是“必须的礼貌”——即便心中十分痛恨此人,也得有模有样地冠以“尊敬”的冠冕;至于此人是否真的值得“尊敬”,则暂时存而不论。这是一种权力场域中的“潜规则”,或者是东方文化中特有的伪善。无论是真心相信还是出于自保策略,他们承认习近平及共产党对中国统治的合法性,承认自己作为被统治者的身份和地位,也相信习近平和共产党还有自我改革和更新的可能性。

“部分人大校友”的这封公开信,如海瑞上书进谏嘉靖皇帝那样,苦口婆心地劝说习近平爱民如子:“雷洋一案,侦查定性与处理结论明显相左;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此案处理根本性错误完全颠覆了民众对政权、对法治的基本信仰,小至为警权滥用、大至为动摇国本,埋下不可逆转之祸根。”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裡居然未加引号地使用「天子脚下」一词称呼北京。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已一百零五年了,难道北京还有九五之尊的“天子”吗?若没有“天子”,何来“天子脚下”这一称谓?可见,在这封信的起草者和签名者心中,习近平就是坐在紫禁城龙椅上的新皇帝。这些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中产阶级,仍不能习惯于过没有皇帝的生活,有了皇帝他们才心安。他们生活的北京城,若能与“天子脚下”的地位挂钩,他们就具有了“高等华人”的荣耀。这种荣耀的背后是一种“帝都人”的心态:只要雷洋案不发生在“天子脚下”,我们就可熟视无睹;那些穷乡僻壤之地,即便路有冻死骨,也与我们无关。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关于权平事件的公开信(迄今为止,已有五十八人签名,其中包括九位中学生,及四名身在中国的大学生)中,则直呼收信人的名字“习近平”。信件的起草者和签名者并不认为习近平值得“尊敬”,也不承认其“主席”的身份。正如古懿所说:“我们共同致信习近平,以公民的身份要求他释放权平、谴责他对良心犯的迫害。但我们不是在请愿,因为习近平不是一个被选举出来的合法领袖,而是中共暴力篡国成果的继承人,我们彻底反对非法的党国政权和它延续六十多年的暴政。”这是一种与暴君和暴政决裂的姿态。

如同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中说出“皇帝什么也没有穿”的孩子,这份公开信说出了习近平是一个毫无统治合法性的暴君的事实。此前,虽然很多人在心灵深处偶尔闪过类似的念头,但极少有人敢于在公共空间中作出如此直率地表达。习近平早已不可救药,这群九零后的学子们不将习近平及中共政权当作谈判对手,他们理直气壮地宣告说:“我们,作为被你亏欠的人民,要求你停止法西斯式的迫害,释放权平以及所有其他被你绑架的公民,并向那些被虐待者和被杀戮者谢罪。良心犯们昂首挺胸地走上你的法庭,你将来能不能不需搀扶地走上历史的法庭?我们矢志夺回自己作为公民的未来,也希望你不要谱写你自己作为暴君的未来。”

不是捨命进谏,而是宣读判词

这两封公开信对中共政权的性质及其司法、警察机构的性质的认识也截然相反。在关于雷洋案的公开信中,“人大校友”们如是说:“习主席,中国改革开放已近四十年,依法治国理念渐深入人心。虽历史积重,司法体系为推行依法治国可谓殚精竭虑。”字裡行间充斥著陈腐的语言及其背后体制内的思维方式,有一种捷克作家克里玛所说的“阴沟裡的气味”扑面而来。

中国的司法体系真如信中所说的那样「为推进依法治国可谓殚精竭虑」吗?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党组扩大会议上要求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坚决与西方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划清界限。换言之,中共推动的有限的司法改革,以不能威胁到党的权威性、党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及其赖以存在的制度结构爲前提。习近平上台之初信誓旦旦地宣扬的“依法治国”,早已被他自己及其走卒的知法犯法、胡作非为所击碎。中国的司法体系早已沦为党国的镇压工具和极度腐败的强力部门。

这封公开信又说:“习主席,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您有义务与担当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富强民主文明。”对此,评论人綦彦臣讽刺说:“集体抗议不但变得十分滑稽(将公开信弄成劝进表),而且,抗议不果(雷洋家属与警方和解),它在逻辑上说明这是一次血酬事件。”一个明明可见的事实是:习近平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有义务和担当带领中华民族(这本身又是一个伪概念)走向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红二代代表人物的习近平,其使命是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也就是说,让主人永远是主人,让奴才永远是奴才。奴才怎么能奢望跟主人平起平坐呢?

而在关于权平事件的公开信中,更年轻一代的学子们不再扮演苦情戏,不再用哀求的口吻与当权者“沟通”。公开信直接谴责习近平是人权迫害案件的元凶:“习近平……作为极权体制自封的核心,你难逃迫害权平的责任。你的父亲曾赞成言论自由,提倡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你对批评者的不容忍,让你父亲的名字蒙羞。”这些年轻学子走出了两千多年来中国士大夫“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奴性思维,走向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他们深知,贪官、酷吏都只是皇帝藉以摧残公民社会的工具,仅仅反对贪官和酷吏是不够的,必须直接反对皇帝崇拜和皇权文化。

这群年轻的中国留学生掷地有声地指出:“习近平,我们写这封信的时候又是一个新年。你和家人们将呼吸着没有雾霾的特供空气、享用着不掺水的特供美酒庆祝过去一年的亮剑,良心犯们却远离亲人在牢笼经受老虎凳、睡眠剥夺、蒙头殴打等酷刑。极权体制的全部罪行不应由你一人承担,但作为政权的首脑和镇压的总司令,你必须为正在流淌的鲜血和泪水负责。”习近平不能将多如牛毛的“国家犯罪”行为归咎于手下,而使自己逍遥法外。每一件人权迫害事件,习近平及其团队都难逃干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习近平就是爬上最高权位的、中国版的艾希曼,是汉娜•鄂兰所谓“平庸的邪恶”的典型代表。不单单是纳粹时代才会有艾希曼式的人物,这种人物遍及各种形式的独裁国家。德国心理学家汉斯-约阿西姆•马茨在《情感堵塞:民主德国的心理转型》一书中指出,在共产党统治下的东德,“暴力披著法律、秩序、审判和命令的外衣,利用具有蛊惑性的意识形态进行包装”,警方的粗暴行为、政治跟踪、迫害持不同意见者、迫害少数民族等,成为“保卫社会主义和祖国的最高荣誉”。但是,总有一天,这些恶行将来必定会被清算、被审判。

中共不是可以谈判的对象,青年一代以颠覆中共统治爲使命

在雷洋案的那封公开信中,“人大校友”们发出恳切的呼吁:“习主席,请以史为鉴,力挽司法腐败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的狂澜,还中华民族以清明国风!雷洋案,请启动特殊程序予以彻查!还被害人以公正,还民众以信心,促大局以稳定!”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们理所当然地使用中共创造的奥威尔式的“新语”——大局、稳定。对于这两个词彙的内涵,中共的定义跟中产阶级的定义肯定大不相同。

那些心存幻想的中产阶级过于自信地认为,保障中产阶级的利益是中共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他们以此爲筹码,向当局喊话和谈判。然而,中共当局却认定,稳定乃是靠军队(毛泽东所说的“枪杆子”)和警察(习近平所说的“刀把子”)来实现的。在没有掌握足够的“枪杆子”和“刀把子”时,共产党不得不跟“敌对势力”(如国民党、苏俄、美国)展开谈判;但当共产党手上有足够多的“枪杆子”和“刀把子”时,立即撕毁契约、杀人不眨眼(如反右、六四屠杀等)。共产党的“大局”和“稳定”,历来都是靠杀人来实现的。

评论人綦彦臣统计,在关于雷洋案的公开信的三百二十七名签署人当中,有二十五人是法学或法律专业毕业生(未计专门法学习者),二十五人中更有一九八九年以前完成学业者六人。然而,这些法律人“从未对立法恶意问题进行过法理学批判”。将雷洋凌虐致死的警察被放纵,是有法律依据的:“无论是玩忽职守罪还是滥用职权罪都量刑畸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立法目的上,它们已经设置了偏袒公职人员的功能,以换取公职人员对体制的忠心。”然而,“部分人大校友”的这封公开信不敢戳破这层薄薄的窗户纸,不敢斥责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恶法,却一厢情愿地希望中共对此案“啓动特殊程序予以彻查”。在警察杀人之后仍得以逍遥法外的案件中,雷洋案绝对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若不推翻恶法,难道每次遇到类似的案件,都要“啓动特殊程序”吗?

在权平案的公开信中,我看到了“暴君必亡,暴政必亡”的宣誓:“习近平,你曾感叹在铁幕崩溃时的莫斯科‘竟无一人是男儿’。你说的是齐奥塞斯库那样的男儿吗?他的确向人民扣动了扳机,但子弹拐了弯吞没了谋杀犯自己。暴君亲手铸就了自己的毁灭,他不是第一个,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让习近平心惊胆战的,还有利比亚独裁者卡扎菲横死街头、血肉模糊的画面。像艾希曼那样接受法庭漫长的审判,对习近平而言,或许是一个相当幸运的结局。在今天的中国,由于仇恨不断积累(包括雷洋案、贾敬龙案,都在迅速地积累仇恨情绪),当旧政权崩溃之时,极有可能发生大规模暴力事件。那么,习近平能否倖免于难,亦在未定之数。

前一封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公开信,习近平和中共方面根本不屑一顾。他们会像贾府对付焦大那样,将其嘴中塞满牛粪,放肆的家奴,只配得到这样的待遇。而后一封如匕首和投枪的公开信,习近平和中共方面如芒在背——他们派警察骚扰起草者在国内的家人,他们安排香港的粉红色媒体声讨、咒骂。他们甚至不敢接收从邮寄去的纸本信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该公开信的起草者和签名者中的澳洲留学生张树人和易松楠,通过快递方式将信件送往习近平办公地“中南海”。他们特意在信封上标注“海外爱国留学生”。公开信发出后,发信人通过投递跟踪查询,该快件于三天后到达北京,十四日显示被要求退还。退回澳洲的快件包装完好,说明中南海根本没有打开。这裡面又没有炭疽病毒,他们究竟怕什么呢?是言辞的力量,是思想的力量,是价值的力量,让习近平及其走卒成了缩头乌龟。

这封信就是中共统治的丧钟。权平必将获得自由,而这群勇敢的海外留学生也必将回到自由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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