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今天(2016年11月7日),天津朋友给我发来了李英贵在今年7月28日被判二年的判决书。判决后,李英贵提起了上诉,现案件还在二审之中。
李英贵是天津市被拆迁户,他家先后两次被强拆。第二次被强拆时(2009年11月4日),因为反抗而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李英贵被抓后,他妻子(残疾人)和女儿无处可住,被安排住进养老院(至今他妻子仍住养老院,女儿在上大学)。法院开庭审理后,2010年12月李英贵被取保候审释放。
李英贵出来无处安身,一开始就住在公共澡堂,后来他在南开区信访办值班室住了一年,再之后,被安排住进小旅馆。取保候审被解除,法院对李英贵的案件中止审理。
2014年6月份时,李英贵向法院申请要求恢复案件审理,但法院置之不理。这些年来,李英贵与其他拆迁户一直在上访,他又两次被行政拘留,2016年4月18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刑拘,同时刑拘的还有多个拆迁上访户。
今年初,李英贵在看守所里针对这起六年未审结的妨害公务案给南开区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法院没有按照今年1月1日施行的“两高”《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