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员董须丰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年5月13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向杜俊超送达了盖了公章的《立案告知书》,称“杜俊超:杜俊超被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达到立案标准,且符合案件管辖规定,现已立案。特此告知。”签署的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
杜俊超系石家庄市桥西区大谈村村民,其位于该村的房屋于2016年清明节前的4月2日被偷拆。当时,杜俊超报警,警察到达现场后拉了警戒线。但拆迁方没有将警戒线放在眼里,践踏警戒线,蓄意破坏现场,平整废墟,违法施工。杜俊超连续报案,警方不了了之。杜俊超不断催促警方依法办案。
4月2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将偷拆民房案,由行政立案转为刑事,并向杜俊超出具了《立案告知书》,但没有盖公章。杜俊超对该《立案告知书》进行质疑。该公安分局才盖了公章,于5月13日向杜俊超送达,并对杜俊超进行调查,并作笔录。
在作笔录过程中,办案警察要求杜俊超按警察要求叙述,但杜俊超坚持要求如实记载受害人的陈述。于是发生了争执,杜俊超认为该笔录不能如实记载,拒绝签字。这时,又来了一位没有穿制服的民警,训斥杜俊超说:“作笔录并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记什么。”杜俊超将投诉这位没有穿警服的警察。
在偷拆房屋之前,就有人向杜俊超透露,有领导决定要强拆你的房子。果然,杜俊超的房屋被拆了,但不是正大光明的强拆,而是偷拆。若是正大光明的强拆应当有合法的手续。但杜俊超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强拆的法律文书。这种偷拆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列为刑事案,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这种偷拆涉嫌犯罪,并涉及作出偷拆的决策的领导人。对此,公安机关还敢依法侦查吗?如果能依法侦查,顺藤摸瓜,此案是不难侦破的。
在此之前,杜俊超的5岁女儿被人打得大腿骨折,经鉴定为轻伤,同样已经立案,但始终未破案。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只要涉及拆迁,破案就遥遥无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