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日照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日照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市工商联驾驶员张念忠公车私用问题。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张念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李凡党内警告处分。
2、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驾驶员李坤公车私用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给予李坤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6个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3、岚山区政协办公室驾驶员彭培国、崔超公车私用问题。岚山区纪委给予彭培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崔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子鹏党内警告处分。
4、五莲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毛洪勇公车私用问题。五莲县交通运输局给予毛洪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市交通整治执勤组负责人丁雪松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和责任扛起来,传下去,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责任制追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日照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