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6年3月30日转自多维新闻
北京时间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高瑜被控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案作出二审宣判,改判高瑜有期徒刑5年,较一审减少2年。高瑜的代表律师莫少平向媒体透露,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依然裁定高瑜为有罪,但是依据其认罪态度予以减刑。
2015年4月17日,高瑜被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际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起诉书中指控高瑜向境外网站泄露中共九号文件,其内容包括要求高校教师不讲西方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被称为“七不讲”文件。
这起案件自一审以来就备受国际舆论关注,全球各地的人权组织抗议、美国国务院发表关切,甚至有消息说德国总理默克尔出访中国期间都对李克强总理提及高瑜。现在二审判决已出,如果高瑜及其律师团队不选择继续申诉,那意味着“高瑜案”至此尘埃落定。
“高瑜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高瑜案”之所以引发这么多关注,除了高瑜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对她的指控“在证据及法理等方面存在部分争议”,更因为她身上鲜明的“六四”标签:高瑜曾在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之后被关押约15个月,当时中国官方称其所写的一篇文章为“动乱和叛乱”的蓝图;1993至1999年期间她再次入狱服刑,罪名“泄露国家秘密”与这一次的指控如出一辙。
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不少国际媒体刊文指出判决引用的证据有错误、证据不合法、对于涉事美国媒体主动出示的证据不予采纳等争议,中国国内的一些法律学者也表示“七不讲文件”不能认定为“国家秘密”。不少观察人士据此表示,二审对高瑜的处理是否得当,将极大影响外界对于中国法制进程的信心。
现在,“高瑜案”确实轻判了,但“7减2”的结果并没有让人感到多少公正的存在。更重要的是,“高瑜案”从发生,到一审的多次推延审判,再到成功上诉又迟迟不能进入二审程序,最后到二审的“小幅轻判”,其中反映的是中共高层对于涉及意识形态的敏感问题仍然存在尖锐分歧。目前中国的政治大环境就是有力佐证:中共高调纪念胡耀邦,却在央视播出的纪录片中PS掉了赵紫阳的痕迹;对外说“共产党要容得下尖锐批评”、“营造宽松环境”,对内在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加入“禁止妄议中央”。就连“高瑜案”的传言都是“左摇右摆”:有“周永康的残余势力故意给习近平难堪”之说,有“刘云山、刘奇葆等宣传大臣以髙瑜警示天下记者”之说,还有“习近平拿下高瑜立威”之说,同样也有“习近平因政法系统对高瑜大动干戈非常不满,甚至拍了桌子”的说法。如果传言不足信,别忘了另一个事实:在对高瑜“动手”前不久,中共才刚与著名异见人士艾未未“达成了某种和解”,为此很多西方媒体还大骂艾未未“叛徒”。
有些学者认为,中共有意通过忽“左”忽“右”的手法在“毛左”与自由派之间搞平衡,但更有可能的情况是,中共内部对于一些重大历史问题还有争论,对今后中国改革、发展的进程存在角力与斗争,对公共知识分子、异见人士等群体的处理还有颇多茫然之处。
特别是最后这一点。知识分子群体本就有“六四事件”的心结,现在71岁高龄、病痛缠身、带有深刻“六四”烙印的高瑜得到了一个象征性轻判,虽说聊胜于无,但也势必给知识分子群体带来巨大的失望感。如何处理好与知识分子的关系,让这个群体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与影响,是当局必须面对的一大课题。
新中国以后,中共在这份“考卷”上始终拿不到高分。但现在表现出的“纠结”至少证明,目前还没倒退回“不及格”的地步。要想尽快结束这种近乎“双子座”的状态,当务之急就是批准高瑜保外就医的请求,这既是从人道主义出发对于一个老人应有的关怀,同时也是在政治天平上加重“宽容”一端的砝码,降低对知识分子,特别是不同政见者的消极影响。
(流火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