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银转自博讯网
李春芳为中年妇女,家住上海市杨浦区,因维权被上海警方拘留过一次。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飞来横祸。2013年6月27日深更半夜,在上海外滩遭黄浦区城管所谓“执法”暴打致伤,拔打110求救。由黄浦区外滩派出所受理,开具了验伤单并立案登记。但是,承办警员董国庆(警号为015178),面对病历证明敷衍了事,不予秉公处理。
无奈之下,只好进京维权,上访至今约有23个月,黄浦区信访办开了几次听证会,对方区城管办矢口抵赖,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2015年2月1日早上坐高铁G106到北京找中央领导去,在福佑街邮局寄《控告信》时,被北京警方“截访”,第二天即被上海驻京办坐1461列车押回,关押在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500号“接济中心”。然后,外滩派出所来了三位民警,其中一位叫许浩(警号为015352)将李带回派出所,并锁在边上的地下室,莫名奇妙要李的尿样(李又不是吸毒犯),还叫了保安看着李,直至晚上6:30突然开着警车将李送到黄浦区拘留所。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开出的“沪公(黄)行罚决字【2015】200150048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李春芳于2015年2月1日16时16分许在北京市中南海周边犯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宣读后李拒绝签字。
本案不是李违法,而是公安机关违法。李的户籍地在上海杨浦区;李的居住地也在杨浦区,所谓行为发生地在北京。无论如何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局管不了,既非行为地,也非住宿地,根本无管辖权,属于违法拘留。
2016年3月5日,李春芳还是在北京维权,因两会一早出去就被“截访”,驻京办一得到消息,一刻不停并于当晚19:33坐T109押回上海。6日中午抵达上海站,即由上海市公安局送往府村路500号,到了下午责任单位黄浦区城管办接回。
但是,政府是绝对恶劣的,把度假村改变成政府“黑牢”,把李春芳软禁在“上海青浦会务中心”,直至16日两会结束才放人。其中,14日那天,由于看守人员的摧残,致使小便失禁、咳嗽不止,逼迫打110,青浦公安分局警察来现场处理了,但看守人员还不放过。
根据李春芳口述整理2016年3月18日
发布人:“民告官”志愿者 上海访民宋嘉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