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控制的合理做法是让总和生育率接近二。但在非发达国家是指减少人口增长,一般是通过减少出生率来实现。通常情况下,人口控制是自愿的,大多由于贫困或宗教,但有时是通过政府强制执行。人口控制一般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或是防治马尔萨斯灾难,也可以避免因为目前的高生育率、而造成未来的过低生育率。一般是以优生学,种族主义实践。
在中国很早就体认到人口的压力。如清康熙比马尔萨斯还要早提出此观念,“户口虽增,而土田并无所增。分一人之产,供数家之用,共谋生焉能给足?”[1];清末薛福成曾经宣扬中国存在人口绝对过剩的论调,“昔居一人之庐舍,而今居二十人”[2]。民国十一年山额夫人(Mrs. Margaret Sanger)应中国北京大学之请,讲〈产儿限制(Birth Control) 的什么与怎样〉,由胡适之翻译。1957年6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马寅初提出了他的《新人口理论》。根据对50年代早期的人口发展趋势的统计,他判断高速人口增长不利于将来中国的发展。因此,他建议政府控制生育率。
在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国家,企业剥削劳工、炒作房价就足以降低生育率,常让人口控制矫枉过正,因此这些国家面临的问题是生育率过低,公众意见是要鼓励生育。
土耳其总统埃尔多安在2014年批评在土耳其推行节育是叛国行为。他曾经呼吁妇女应该至少生育三个孩子,如果生育四至五个更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