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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聊城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年02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785字 ⁄ 字号 山东腐败观察:聊城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已关闭评论

王栋转自聊城市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聊城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冠县经济开发区主任孟建新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市纪委将该违纪行为与其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孟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党委书记左朝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市纪委将该违纪行为与其违反招投标法、失职等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左朝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新区人民法庭庭长贾西峰公车私用问题。东昌府区委给予贾西峰党内警告处分,东昌府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于波诫勉谈话。

  4、高唐县固河镇政府朱庄管理区主任殷圣杰违规为其子举办满月宴,收取同事礼金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高唐县纪委给予殷圣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礼金。

  5、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宝华因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本单位多次发生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东昌府区纪委给予任宝华党内警告处分,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6、东阿黄河河务局燕李浮桥公司经理刘华公车私用问题。东阿黄河河务局给予刘华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规守纪,远离纪律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铁的纪律纠治“四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责不到位的坚决问责,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聊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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