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文转自中国人权网
郭飞雄行将再转入监狱,探望后的姐姐传出他的心愿:“入狱后要求有书看,不下跪,不被强迫劳动,不被打”。还说若再被酷刑折磨则自己绝食,也要求妻子“带一对儿女到联合国门口绝食”。并说曾在“2007年,郭飞雄刚进梅州监狱的时候,狱警让他抱头下蹲,他不接受,狱警就指使另一名在押人员打郭飞雄,从楼梯上踢到楼下,打得飞雄满地滚,直到在场200多在押人员发出嘘声,才有管理人员出面,说不要弄出人命来,打手才住手”。
一个对国家和民族充满了积极美好期望的无罪的读书人,被这黑暗的时代投入监狱,这本身就是在戕害天良人理,更复入狱后逼迫他下跪,强迫劳动,进行野蛮殴打。
飞雄是有过牢狱及酷刑经历的。这些要求的记忆及心理基础是他过去的苦经验。“不下跪,不被强迫劳动,不被打”,于一个有道德、有责任感的合法政府,这要求会使组成政府的那群人感到无地自容,也会使许多责任公民感到自己的正义感情被野蛮冒犯。会引出一系列相应的检省及救赎行动。然而这是在共产党的中国,骇人听闻的屠戮人权事件早已为人们习以为常。这样的事在1949年后的中国,常若一箭入海而声息全消。长期的无助使人们生出一种可怕的能力——对于任何属于他人的残忍事件无动于衷,构成了对邪恶专制罪恶万众一心的容忍的默契,强化和滋补。
哈耶克认为,极权专制是由一群杀人犯和流氓组成的。我对共产党牢狱的野蛮邪恶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但真正置身监狱后,才自叹于这人的想象能力的局限。
那里是人性及人类法治理念的洪荒地带。从结构而言,这是绝对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经营下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监狱是中共反人类恐怖政权的一个系统化的、专门的、大规模的洗涤人性、刻意培蓄集体恐惧的制度设计。而技术性的基础即是它的强制性改造率。这强制性改造率,是那里一切机构及人员业绩的考评基础。每年,于机构及个人确定一个刚性的改造硬指标,以硬改造率指标来肯定或否定一定机构或个人的能力及官阶进退和获利规模。只要结果,手段并无任何实质性约束。长此以往,实现目标的手段进化的只剩血腥暴力一途。人人成了这血腥机制的一部分,且必须是能动的一环而绝无独善其身的可能。
中共监狱于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古老原始的脚镣(人整日的不敢动,头一天下来,我的脚腕就痛得不堪);对犯人冷酷的电击酷刑;对犯人剥夺了星期天的过度劳使;永不见尽头的食水煮白菜;禁闭室的闷憋缺氧及昏暗。其中最刻骨铭心的印象即是对犯人强制改造过程中的电击酷刑和随意暴打(在此,我须特别强调的是,它绝不是仅沙雅监狱独有的问题。这些问题纯粹是体制性的)。
对于刑囚者随意性的暴打主要是在不确定的点名过程中。
一串急促的哨子声,一声尖叫“站队”,整栋楼里一阵惊心动魄的跑步大声响。于是,被点名,被训斥,被拉出而被暴打。这种过程天天有几次,我是只有听得份。便是只听,起初也常惊心动魄,终于也便习惯开来而麻木开来。
历史上的野蛮政治有一个共同特性,即是他们对人类个体的不同及复杂性的全然无知。他们把人当作能划一的机械,以机械的手段实现划一的目标,从而导致原本不必要的冲突过程及终于干脆地依赖残忍的反人性手段。
在中共监狱里的刑囚者,一定情形下全是政治犯。它对刑囚者的改造细化成上百个具体的指标,其中第一条即是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共产党永远的领导地位。这一条不过关,其余的一切,无论怎么做都全归于零。政治犯及“邪教”类犯人员在这一指标面前吃尽了苦。还有一条硬指标是必须认罪服法。这对于冤狱者而言就是鬼门关。大家都已清楚,这种反动的司法体系每年制造着大量的冤狱,而冤狱者的最可怕噩梦在监狱里。初入狱头三个月的第一个流程就是必须认罪,许多冤狱者为此不知得死上多少回。
我刚进监狱时,为了减少冲突,我承诺在不认罪前提下遵守他们的监管纪律。但2012年1月4日,我在例行的强制静坐过程中站起来在禁闭室急促踱步,原因是他们又在电击人。作为有过被电击经历者,我一听便知又有人正被电击,这是我入狱半个多月来听到的第四回。我以不再遵守监规纪律来表达抗议。他们意识到了。马斌进到禁闭室即问:“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啦?”“这是我听到的第四次了”,我回答他。双方发生了语言冲突,迅速有人将他叫走。
就监狱习以为常的电击刑囚人员的问题,除了十六监区监区长艾尼瓦尔永不认帐外,凡我当面抗议及反映的,含马副监狱长,教育科康科长,狱政科许科长,刑法执行科李科长等,都对我的抗议或反映面无表情而一言不语(只有马副监狱长咬着下唇听完后略沉默一会后说了一句:“按理说是应该依法办事的”。而高建军警官后来问我的一句话道出了基层执行者的无奈。他说:“老高,这上面要的是改造过关率,不用硬办法百分之百完不成,你说该怎么办?”(原话记得不一定准确,大意如此)。
我在出狱前的一次与康科长的谈话中,在回答他关于我对监狱印象的问话时,我的回答是:“与在军队囚禁时的情形相比,这里是个好地狱。”监狱在凡能由他们自主的环节上并不过分为难我。只在2011年12月21日出现过一次喝令我抱头下蹲被我拒绝。彼时我戴着黑头套,有人走过来在肩上强压我而终于没能成功,而听到旁边有人用维语喊了句话而止歇。而其他人的抱头下蹲是那里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于强制下跪,我在中共恐怖组织的私牢里遇过几回。为要达到目的,他们每次都肯花上几个小时的折腾,最后却是在被暴打倒地后,每次都是由两人挟持着作出下跪状,以满足他们终于“胜利”的卑鄙心理。
中共在有些方面还是“诚实”的。诸如,它迄今为止不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不制定有关新闻自由的具体法律,不敢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它清楚自己是什么东西。同一温度各于鸡蛋和石头,会生出不同结果的。尚于自己制定的宪法都视若敝屣,便是批准了个把国际条约又有何用?另一方面,不批准相关条约,是不是便可以无法无天地任意践踏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作为当世最大的无赖政权,你可以不批准有关政治及人权公约,却没法摆脱作为联合国成员国在政治及人权方面于国内人民的义务。
《联合国宪章》在序言里指出,“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第1条第3款规定:“……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尊重”;第55条第3款之联合国“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与遵守,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这些联合国成员国于自己人民当担负的义务,它执行的糟糕情形已为全人类了然。
一群人,拚死反对人类独有的权利,尚连作人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靠他们来领导国家。
于飞雄入狱再遭酷刑折磨而绝食的声明,今天已了然了当局心肝的我则不甚支持。抗议是人类群体里的现象,于畜牲无涉。更反对使“妻子带一对儿女到联合国门口绝食抗议”。首先这对孩子身心成长不利。其次是,今天,以英国、美国为范模的西方部分政客及商界群体,早已成了中共恐怖组织残酷压迫人权事实上的分赃者。抗议于他们,直若于牛抚琴。
在信实地信靠上帝的前提下,我们,也只有我们,才是中国改变的现实希望所在。这是我们必须要清醒的。当下第一要紧的是保护好自己和孩子,寻找内心与神爱的联接。
在此,我再次正告中共恐怖组织中的,除习近平及其一群外的那些尚能听懂人话者,盘算着你们及你们亲人的将来。无视我的屡屡正告,将来会徒遗悔恨矣!
我曾在被周永康下令指定的秘密囚禁场所,于周派遣的人员断言:“他(指周)会死在监狱里”,被斥为“老高你是不是被关傻啦?人家那叫九王爷。九王爷你懂吗?你的话你自个儿信吗?”结果大家都知道的。我曾在沙骓监狱断言彼时还是新疆司法厅厅长兼监狱管理局局长的谢晖必定会入狱,被他们的一位副科长讥诮怒斥:“老高你的话只能让人鄙视你”。可“领导同志”谢晖于2015年已实在入狱了。
2012年5月26日,我干脆以文字方式提交监狱当局,断言胡锦涛等中共恐怖组织的犯罪成员悉将在2017年年底左右为彼时的中国特别法庭审判,白纸黑字以为凭。旨在提醒那些尚存人性者注意自己的将来。当有一天终于认识到这些文字的震聋发聩时,又将空遗庸人们的悔恨矣!
2016年2月4日于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