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转自阿波罗网
国际奥委会说,中国三名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获得冠军的女子举重运动员因为药检样本复检呈阳性而被剥得金牌资格。
这三名运动员是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金牌)、陈燮霞(女子48公斤级金牌)和曹磊(女子75公斤级金牌)。在对她们2008年北京奥运会检验样本的复检中,都检测出了促生长激素释放肽(GHRP-2)。
12日,共有八名运动员被国际奥委会摘牌,包括在北京奥运会获得铜牌的白俄罗斯铅球选手娜德斯达·奥斯塔普丘克,她此前由于未能通过另一个兴奋剂检测还被剥夺了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获得的金牌。
这是国际奥委会在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运动员的检验样本进行复检之后做出的最新宣布。
由于有三名奥运会举重运动员药检呈阳性,中国还将面临被国际举重联合会禁赛的处罚。总部在匈牙利布达佩斯的国际举重联合会此前表示,如果一个国家有三名运动员在国际奥委会对2008北京奥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运动员检验样本的复检中呈阳性,那么这个国家将自动受到禁赛处罚。
8月,国际举重联合会曾宣布中国的这三名女子举重运动员药检情况。
因为兴奋剂问题,北京奥运会举重项目的奖牌情况将被改写。来自台湾、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运动员将获得金牌。但是目前尚不清楚她们在样本复检中是否也呈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