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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腐败观察:山东第三轮巡视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8件

2016年01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5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栋转自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月6日电(记者 王海鹰)记者从山东省纪委获悉,山东省第三轮专项巡视自2015年10月中旬开展以来,40个被巡视县(市、区)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8件,455名乡科级及以下人员被立案审查,3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9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巡视中发现的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巡视组及时移交被巡视地方,督促快查严处、正风肃纪。高唐县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办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韩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延林,通过伪造村民签字手印方式套取补偿款用于个人消费,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牟平渔港监督原监督长、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唐福,任职期间超标准装修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安排购买海产品抵顶应收港务费,虚开发票报销费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潍坊市寒亭区朱里镇前巡栈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振汉,侵占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负主要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山东各地还加大了通报曝光力度,先后对108起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发挥了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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