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博讯网:
孙政才的“政治腐败”去哪了?
中共新华社上午宣布,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并未提及他涉及的“政治腐败“问题。
今年9月29日,孙政才被官方通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时列举多项罪责,包括:
一、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群众纪律,讲排场、搞特权;
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选人用人唯亲唯利,泄露组织秘密;
四、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财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收受贵重礼品;
五、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官僚主义严重,庸懒无为;
六、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
通报还称,孙政才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审查中还发现孙政才其它涉嫌犯罪线索。
当时通报称,孙政才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性原则,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辜负了党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巨大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10月17日与19日两天,在中共十九大的新闻发布会上,孙政才的名字两度被提及,且与其它五人并陈。在19日的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杨晓渡说,坚决铲除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利益集团,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画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自此孙政才正式被纳入反党、叛党的“六人集团“,并被解读为意图政变、阴谋篡党。
从通报及多次官方发言人描述,孙政才的最严重的问题应是“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泄露组织秘密“。
受贿仅是当中一部分。但这次仅以“受贿罪“对他侦查,未来是否仅以经济问题“受贿罪“概括处理他的政治问题等所有的罪责,值得观察。 _(网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