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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中国计划生育观察年度简报:计划生育的种种手段

2015年12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70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中国计划生育观察年度简报:计划生育的种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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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计划生育是一个残酷的迫害系统。其中,被批评最多的是计划生育的手段。这些手段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如何控制孕妇不让她们怀孕,另一类则是针对孕妇的强制流产的手段。我在这篇简报中概述中共是如何做这些残忍的事情的。

 

节育措施

最普遍的预防怀孕措施是结扎和上环。许多地区盛行的是一环二扎(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政策。所谓一环二扎就是:当怀孕第一个孩子后,就强制上环;当怀孕第二个孩子后就强制结扎。比上环和结扎更残忍的手段是强制堕胎。目前的堕胎手段虽然有药物引产,但仍然外科手术式的刮宫手段仍然使用广泛。医生和护士在做这类工作时,因为要克服孕妇的反抗,对孕妇缺乏同情,常常采用残忍的手段。最残忍的手段是杀婴。在边远的地区,这类方式被视为对超生家庭的惩罚。

 

社会抚养费

2002年以前,超生的公民会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2002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后,违规生育子女的公民被要求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省级(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主要参考的是当地人均收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以及超生情节。例如,在湖南省,违法多生一名子女的公民,将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到六倍;而重婚、婚外生育或生育更多子女的,受征收的倍数还会更高。

 

其他惩罚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超生的员工可能被开除或受到行政处分。很多地方把计划生育和户口、教育等事项挂钩,超生子女沦为黑户,无法接受教育。这些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中国民主党中国计划生育观察员 陈明珠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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