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记者从临沂市河东区教体局了解到,2016年11月10日下午,河东教体局接到学生家长反映白塔小学王文观老师在学生管理中有体罚学生行为后,立即责成学校校长于11月10日下午对该事件进行初步调查,当晚学校班子成员及王文观到学生家中看望学生,并当场深刻承认错误。
经河东区教体局调查:11月9日午休时间,一年级部分学生在该校运动区无序攀爬体育器材,存有安全隐患,该班班主任王文观为避免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做出体罚学生的过激行为。事情发生后,河东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问题处理方案,妥善处理。
河东教体局于11月10日晚,研究决定做以下应急处理:
1、自11月11日起,给予王文观同志停职等待处理。
2、责成学校领导及王文观继续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确保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活。
3、河东教体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记者短评:
老师体罚学生这种做法首先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学校和老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三令五申下,在社会舆论对体罚处于“零容忍”的状况下,“紧箍咒”面前老师胆子越来越小,从而出现了一种极端现象:一些老师甚至不敢批评学生,担心因此担责。老师尤其害怕因批评学生而导致出现极端反应。
具体到河东区白塔小学这件事情来说,当事班主任老师看到学生的玩耍有安全隐患,对孩子进行了过激的体罚行为,家长进行维权反映,当地教体局对该名班主任老师进行了停职处理。看似一切合乎逻辑,可是导致的后果呢?单就这名当事班主任老师来说,在认识到教育方法有误的同时,他内心深处是否会有一些其它变化呢?其他老师看到这种结果,会怎么想呢?长此以往,学校老师谁见差生谁生畏,谁见责任谁后退。最终结果是责任心强的老师受到打击,学生养成过于自我的心态,教育境况江河日下。
表扬和批评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两种手段,正如施肥和打药对于花儿一样。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在禁止老师体罚学生的同时,还应该提倡尊师重教,重建师道尊严。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老师批评学生不再成为新闻。(看山东客户端记者 临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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