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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欺诈观察:河南 你究竟隐瞒了多少矿难?

2015年09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48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姜洪波 转自 博讯新闻网

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兴东二矿发生事故,造成47人遇难26人受伤。但多路记者在深度调查后发现:就在6月21日事故前2个月的4月22日,这家煤矿早已发生过一次重大事故,造成十多名矿工死亡。令人诧异的是,这次事故被巧妙地隐瞒了。煤矿正常运行,并酿成6月21日更大的事故。(8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这应该是21世纪“资本家”草菅人命、血淋淋地压榨工人的最有力证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十多名矿工死亡,就是“特大死亡事故”了,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一直要报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甚至要上报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案头。

而在正常情况下,在一个地区发生如此“特大死亡事故”,连一般老百姓肯定都隐瞒不了,要想隐瞒监管部门那更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安监部门对煤矿的监管,是有一套巡视制度的,该矿难导致十多人死亡,不可能在一天、两天就能恢复原貌。因此,有关部门肯定无法推脱“隐瞒不报”的责任。

就算监管人员整天都在“花天酒地”,不履行职责,但在该矿难发生快一个月的5月18日,卫东区曾收到过4·22瓦斯爆炸事故的举报,但调查结论却是未发生人员伤亡、无瓦斯事故发生。

再退一万步讲,即使调查人员在时隔一个月后无法得出曾发生矿难的结论,但恶意封堵消息、封杀媒体也只能证明你们心中有鬼。 5月27号,河南电视台首次对此事进行曝光,但节目遭到封杀;6月,央视二套记者奔赴河南实地调查,在取得大量素材和资料后,却找不到愿意直面电视镜头的证人,只得放弃播出。

是什么力量能封杀河南电视台?是什么力量让证人不敢面对央视?在6·21矿难发生后,平顶山市委对矿难所在地卫东区区长云建军、副区长潘震做了免职处理,为何依然闭口不提有着因果关系的4·22矿难?

种种迹象表明,地方政府在4·22瓦斯爆炸事故中扮演着极不光彩的角色,这也是导致6·21矿难最为直接的原因。

国家安监总局在矿难发生3个半月之后才发布公告,确认了此次事故的真实性,说明河南隐瞒矿难的水平很高。现在我们需要拭目以待的就是,国家安监总局会如何督办此事?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甚至“徇私枉法”责任?其背后是否有一个不可告人的利益链?

死亡十多人的“特大死亡事故”都敢隐瞒,那死亡3—9人的“重大死亡事故”就更有隐瞒的可能了;隐瞒死亡1—2人的“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那就更是“小菜一碟”了。监管部门如此袒护“黑矿主”的背后,又有多少冤魂被埋在了井下?

无独有偶。今天《大河网—大河报》一篇题为《河南彻查伊川矿难牵出窝案伊川法院高层多人被捕》的文章披露,去年5月1日,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发生两人死亡的矿难事故。伊川县法院院长张国庆等人在办理该矿法定代表人王国政重大责任事故案中,收受王国政的贿赂后,对王国政进行了从轻判决,并没将判决书和监管通知书按规定送给警方,致使王国政直接到煤矿继续担任煤矿矿主,最终导致“3·31”矿难的发生。“3·31”矿难共造成44人遇难、4人失踪、4人受伤,最终导致洛阳伊川法院集体陷落。该院院长、副院长、民庭庭长、刑庭庭长、服务中心主任等多名法院干警先后涉嫌犯罪被批捕。

这两起“特大矿难”,最大的可比性就是不久前均已发生过规模相对小的矿难,只是因为“黑心矿主”不把矿工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地方政府无视监管责任,甚至和“黑心矿主”沆瀣一气,才最终导致矿难的发生。

而最令人揪心的是,如果没有此后更大的矿难,此前的矿难将被“一笔勾销”。

看样子,“利为民所谋”已被河南省监管煤矿生产安全的部门抛掷脑后了。

笔者不禁要问:河南,你究竟隐瞒了多少矿难?其他地方,是否也隐瞒了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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