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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江西省萍乡市原市委书记、政协主席被依法逮捕

2015年02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43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博讯网
中新社南昌2月5日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5日发布消息,该院日前依法对中共江西省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正厅级)、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正厅级)进行逮捕。

中新社记者了解到,陈卫民被逮捕的理由是“涉嫌受贿罪”,贺维林被逮捕的理由是“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当日发布的通报称,上述两起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官方公布的简历,陈卫民,1959年8月出生,江西乐安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5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EMBA工商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3年底至今,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孙家群,萍乡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张学民,萍乡市原政协主席晏德文,萍乡市原政协主席贺维林,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等先后被查。

上述“落马者”均涉及贪腐等问题,被外界观察者称为“萍乡官场地震”。

为稳定当地政经大局,2014年9月,原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刘卫平,被调往萍乡担任市委书记。(完)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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