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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官观察:南京村干部集体贪污 4名村官套取拆迁补偿820万

2014年02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32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学东转自博讯网
南京村干部集体贪污 4名村官套取拆迁补偿820万
(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2月26日 转载)
新华报业网讯 原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党总支书记魏某某、居民委员会主任魏某以及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某,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孙某某可以说是近年常见的“小官大贪”的代表。办案人员查实,2010年至2012年间,4人担任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干部期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300多万,在2010年4月开始的东山街道拆迁过程中,一次性侵吞拆迁款820万,不能不让人吃惊。

你贪我也贪,4村官合伙疯狂敛财

2010年6月,魏某某在南京市保障房征地项目中与一拆迁户谈征地补偿事宜时,得知其心理价位是90万元,而评估价达到190万元,魏某某就想利用对方不了解信息的机会,占有这100万元的差价。在补偿拆迁户后,他找了个理由,从兼任会计的李某某处领取95万元,之后伪造了93万元的假单据。

副书记李某某得知书记魏某某在社区提取大量资金,心理不平衡了,就主动找到魏某某报假账,先后共有30多万。魏某某心里有鬼,要堵住李某某的嘴,就先后批准了李某某的造假单据。随后他们又拉进了居委会主任魏某和居委会副主任孙某某。2010年4月份开始,东山街道涉及大量拆迁,为了工作的方便和减少地方矛盾,街道将征地资金5900余万元拨付给大里社区,作为社区被征地农户青苗费、迁坟费等费用的预付资金。这笔钱对于大里社区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本应当有严格的审核发放程序,但到了这群“苍蝇”手里,就犹如送到了他们嘴里的肥肉。在2011年10月份,魏某某、李某某伙同居委会主任等人通过虚列青苗补偿费、迁坟费等方式一次性套取拆迁补偿款820万余元。这笔钱被转入到社区公积金账目上,案发时该款项尚未被瓜分。

审计发现问题,牵出“大贪”村官

2012年初,南京市审计局在对江宁区上坊保障房项目征地拆迁费用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账面现金与实际盘点现金不符。经过进一步审计,许多疑点和违纪问题接踵而至。案件移交江宁区检察院后,经反贪部门侦查,一起社区干部“小官大贪”的腐败窝案浮出水面。

经办案人员查实,2010年至2012年间,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等4人在担任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干部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南京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等项目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多次采用虚列青苗补偿费等方式,共同或单独侵吞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63万余元。其中村支书魏某某单独及伙同他人贪污人民币241万余元,个人实得人民币205万余元。随后,办案人员又在社区公积金账目上,发现了被4人转移的拆迁款820万,所幸这笔巨款尚未被瓜分。

2013年7月,法院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村支书魏某某有期徒刑十九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四十五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居委会主任魏某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以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李某某8年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同时,四人犯罪所得均被追缴,上缴国库。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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