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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遭前妻強行送院江西漢「被精神病」 10年申訴終獲判收賠償4.3萬

2015年01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108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香港新闻网

2008年12月,江西男子萬友生被當地精神病院誤診患「精神分裂症」,其後10年間他一直在醫院、政府部門間奔走,並把醫院告上法院,興起多次訴訟,只為除去這個「被精神病」的困擾。

江西高院近日終裁定醫院當年斷症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裁定醫院向萬友生賠償3.8萬元(人民幣.下同),折合約4.3萬港元。

江西省精神病院給萬友生提供的精神分裂疾病證明。(澎湃新聞網)

江西省精神病院給萬友生提供的精神分裂疾病證明。(澎湃新聞網)

認為是妻子夥同院方報復

江西省精神病院院方表示,事緣2008年12月,萬友生由他的妻子、兒子、女兒送來醫院,他們指萬友生有精神病史,而《住院病歷》顯示,萬友生當時因「家人擔心病情加重,強行送入我院」。

據院方病史記載,萬友生從2008年8月份開始精神異常,並懷疑妻子有外遇,不聽妻子解釋,最近病情漸漸加重,甚至曾透過錄音機監聽妻子的言行,認為妻子和隔壁鄰居有染。

不過萬友生至今仍堅稱是前妻出於報復目的,當時才聯合江西省精神病院相關領導和醫生,將他強行送至精神病院。

住院17小時即被「確診」患精神分裂

幸好第二天早上,萬友生獲其母親等人赴醫院調解,才被鬆開和獲准出院,然而醫生卻在「出院小結」診斷他患上「精神分裂症」。

萬友生質疑:「精神分裂症有嚴格的診斷標準,需要出現幻覺、幻聽、行為異常或無組織性等行為,並要數月之後才可得出結論,為何我只在醫院待了17小時(院方)沒有實施診療措施就可以做出如此診斷?」

江西省精神病院。(澎湃新聞網)

江西省精神病院。(澎湃新聞網)

僱主:你有病不合適幹這個

但此後十年,「精神分裂症」就成為了萬友生的標籤,在工作時更曾因僱主得悉他有「精神分裂症」病歷而把他解僱,並直言:「你有病不合適幹這個。」飽受「被精神病」困擾的萬友生,這些年來多次來到江西省精神病院要求更改診斷結論,但屢遭院方拒絕。

他同時向衛計委等相關部門提出控告,幾經波折後江西高院今年8月裁定,醫院當年未曾作必要檢查,亦未提供任何治療,所作診斷「明顯缺乏依據,不符合診療規範」,故判決醫院賠償萬友生3.8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並向他作出書面道歉。

(澎湃新聞網)

網民熱議:

「給多少賠償都難以消除十年的噩夢,不給點賠償可就真說不過去,無論多少,都必須去爭取,這是應該得到的。」

「有人爭先恐後的想要一個『精神病』,有人卻為了不要『精神病』而奔走10年。」

「精神病是一個常人都不想要的標簽,惡人往往卻拿精神病做幌子來逃避法律制裁。」

「有錢精神病開寶馬撞人,沒錢扣個精神病帽子迫害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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