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敏转自天涯论坛
笔者9月上旬曾向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政府、省工商局、广州市政府、市工商局以及区长信箱举报投诉广州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罔顾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三令五申,大肆生产假冒伪劣化妆品,并在全国几十家卫视台大做违规虚假广告,骗走本人4300元血汗钱,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可以说证据确凿,铁证如山,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举报信函先后转给了白云区工商局,回复信上说由他们负责查办。但白云区工商局接到三级上级主管部门和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区长信箱转办的信函以后,不是安排专人专班认真查办,而是敷衍塞责,推诿应付,继续搞公文旅行,继续往下转,一直转给了最基层的太和镇工商所,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在受害人的一再摧促下,太和镇工商所才于9月28日象征性地到生产厂家去走了个过场,当天区工商局就给本人回复,说现场未发现有生产或存放“明星泡泡”产品,该公司称该产品为代加工,其只负责生产,从未销售或在媒体上宣传该产品,并现场提供《采购合同》备查,因此不予立案,让受害人自己想办法。
本来生产厂家之前已派客服人员多次与本人联系,承认产品是他们生产的,电视上的广告也是他们做的,在北京的销售人员也是他们公司销售部的,说关于赔偿的事北京那边当不了家,要我今后不找他们,直接与厂家联系就行了,只是在赔偿的问题上暂未达到一致意见,我要严格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他们嫌多了,与我讨价还价,我没同意,他们要我耐心等他们商量结果,可是白云区工商局却颠倒黑白,信口胡说,主动替骗子厂家开脱责任,回复的话与厂家自己说的完全不一致!
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商业欺诈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对商品和服务行业的监督。可是由于白云工商局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导致当地化妆品企业争相效仿,争着抢着花大价钱到各大电视台做虚假广告,从先前的海娜花,到后来的一洗黑,再到现在的明星泡泡,无一不是虚假广告的杰作。全国各地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成千上万,网上骂声一片,社会影响极坏。早就听说白云区工商局一些工作人员与不法厂家勾结在一起,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为他们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规避查处。而代加工,事先准备好一个《采购合同》应付消费者的举报,就是官商勾结的产物。试问,如此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极坏的案子都得不到查处,要这样一群尸位素餐、毫不作为的管理部门,岂不是白白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本人在此再次强烈呼吁广东省工商局和白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全国千万受害者的强烈呼声,组成得力专班调查受害人反映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严肃查处不法生产厂家,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受害人损失,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