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文转自中国人权网
湖北潜江市访民伍立娟状告潜江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一案于2015年元月7日在湖北仙桃汉江中级法院开庭,伍立娟对审理提出4点异议,包括民告官却不见官出庭;审判长没有在开庭前把对方的证据与答辩送给她;不准她宣读答辩状;庭审形式简单,无视法律等。伍立娟说,习近平多次强调“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要让老百姓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但她没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
伍立娟第三次状告公安局局长肖天树案开庭
今天伍立娟状告湖北省潜江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一案今天2015年元月7号在湖北仙桃汉江中级法院开庭,工行同事黄行芝参加了旁听,潜江周矶访民彭峰参加一般辩护。
今天我们提前到了汉江中级法院,到后联系了立案庭张伟他说先等一会,还是在原来的第七审判庭,还是上两次状告案开庭的原班人马,首先办理了彭峰作为一般代理的手续,做了简单的开庭仪式宣读开庭纪律要求关闭所有手机,就正式开始了。
我首先提出了案件异议,第一是:民告官却不见官,新的民事诉讼法告官员的必须官员本人到庭,如被告官员不到庭如同放弃,放弃就是等于案子是输的。
第二,审判长没有在开庭前把对方的证据与答辩送给我,这一做法就很明显的在为肖天树做事,我提出来这对我很不公平。
第三,审判员张伟不让我宣读我的答辩状,我强行宣读了一页然后他强行打断了我的宣读,这种野蛮法官如同流氓。
第四:正式开始到结束不到一个小时,这样简单的形式开庭根本不给我答辩反驳的机会,完全是无视法律,玩弄法律,这就是周永康的法制毒瘤,习主席多次在中央会议上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说要让老百姓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法律的公平是老百姓应该享有的权利怎么可能只是“感受”,习主席我今天的开庭没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