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轩屹转自联合国网
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将妇女人权维护者定义为:女性人权维护者,以及所有其他致力于捍卫妇女权利或性别问题的人权维护者(A/HRC/16/44)。《人权维护者宣言》承认人权维护者的重要作用,包括妇女维权者,并列出了所有人权维护者的相关权利与各国的义务。
妇女人权维护者会和所有人权维护者受到同样类型的风险,但作为妇女,她们还会受到针对,或暴露在面向具体性别的威胁和暴力中。针对妇女人权维护者的理由是多方面且复杂的,并依赖于妇女人权维护者个人所从事工作的具体背景。妇女人权维护者的工作往往被视为对传统家庭观念和社会中性别角色构成挑战,这可能导致民众和当局的敌视。因此,妇女人权维护者会受到认为其工作威胁宗教、荣誉或文化的社区领导人、信仰团体、家庭和社区的成见与排斥。
此外,工作本身以及她们努力达到的目标(例如实现妇女权利或所有性别相关权利)也让她们成为了袭击的对象。她们的家人也成为威胁与暴力的目标,旨在打击妇女人权维护者,使其放弃工作。妇女维权者相比于男性维权者更容易受到特定形式的暴力和其他侵犯行为、偏见、排斥和否认。因此,承认这个维权人士群体面对的具体挑战非常重要,从而针对其具体的关切问题加强保护机制和其他地方与国际层面的对策。应该迅速调查恐吓、威胁、暴力和其他针对妇女人权维护者的暴力,不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行为者犯下的行为。然而,实际情况往往让妇女人权维护者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机制。
在维权人士受到威胁和袭击时,尽管国家承担着保护他们的首要责任,国际社会和联合国实地部门也有责任对其提供支持和保护,并牢记保密、不造成损害和知情同意原则。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周轩屹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