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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权观察妇女与人权

2015年01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87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女权观察:妇女与人权

周轩屹转自联合国网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1993年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特别关注实现人权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会议明确承认,妇女权利即人权,妇女的人权是普遍人权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构成了联合国人权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直接或间接与妇女有关的人权手段的改进。

尽管自1995年北京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以来取得了进步,但歧视妇女现象仍在各个区域和社会中存在,系统和公然侵犯妇女人权问题也在法律和实践中屡见不鲜。

两性不平等日趋被视为侵犯人权行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同《北京行动纲要》一起,日趋被各国政府用来确保妇女享有其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根据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适用妇女和女童生命各阶段平等机会与平等待遇原则。加入《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国家数目稳步增长,该议定书提供了机制,使个人或团体得以就受公约保护的权利遭到侵犯而提出索赔,并允许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委员会就严重系统侵犯妇女权利情况展开调查。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无论在国内、在公共场合还是在冲突地区都是犯罪。卢旺达和前南斯拉夫国际战争罪行法庭在审案期间把强暴视为战争罪行,把系统强暴事件视为侵害人类罪行,从而实现了一种心态的突破。预防暴力运动已成为加紧努力改变不利于妇女和女童的观念与传统工作的一部分,其中许多运动都是为了提高男人和男童的意识。

除了免遭暴力外,为了确保两性平等,妇女的生殖健康与权利也是各项国际努力的核心。平等待遇和平等享有教育和保健设施、小额贷款与就业、财产和继承法以及免受歧视,都对妇女在其社区中的充分参与和增强力量至关重要。

妇女只有通过各项非歧视性法律、政策和做法,才能充分发挥潜力,过健康、有益和安全的生活--即确实享有经济福祉,免受暴力和充分参与决策。在2005年及以后时期推进《北京行动纲要》将对妇女及其家庭、社区乃至全世界都颇有助益。

中国民主党中国女权问题观察员  周轩屹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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