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关于莆田涵江商业城管委会打击报复商户的控告状
(博讯 boxun.com)
尊敬的领导同志:
我们是莆田市涵江区商业城从事服装商贸的商户和业主。2008年11月1日,我们曾就涵江商业城官商勾结打击商户、限制市场发展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环境的事实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上级部门特别是“省长信箱”非常重视和关心,相关事宜经福建省信访局逐级下转后交由涵江区商场管委会承办。得知该情况后,我们满怀期待,盼望着该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可谁知,涵江区商城管委会一面以区委[2008]9号会议纪要精神为幌子,欺瞒上级要确保稳定,积极做好化解工作;一面却进行着打击报复,变本加厉地压制市场。他们继续采取着各种各样的行政措施粗暴地干涉商户的自主经营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强制要求商户搬迁。更为甚者,2009年1月5日上午涵江区商城管委会纠结了工商、派出所等部门人员,突然闯入涵江区二期商业城服装某服装店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粗暴地任意抓人,动手搬运商户的货物,强行关闭店门。在围观的过问和群众质问时,商城管委会纠结的人员又对围观人员进行了推搡殴打,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春节是服装行业的最大旺季,是商户们一年的盼头。涵江区商城管委会作为市场的管理者,无视政府赋于兴旺市场的职责,却是逆市而为,想方设法压制市场,任意打击报复商户业主。已经让我们商户无法正常经营,让本来风风火火的涵江商业城到处是一片惨淡景象。
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势下,作为政府机构理应鼓励群众自主创业,用政策支持商业户主共度难关。可是他们却还处处设障,为某一人之私利却不管不顾广大商户、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生存处境,确实让人费解。为了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还人民一个健康稳定的经营环境,特再具状向您反映,恳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彻查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纯洁人民政府的行政队伍,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给百姓一个交待,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此致
附:1、《关于涵江商业城官商勾结打击商户限制市场的申诉状》
2、《省长信箱回复函》
3、照片
莆田市涵江区商业城一、二期全体业主、商户
二OO九年2月18日
关于涵江商业城官商勾结打击商户限制市场的
申 诉 状
尊敬的领导同志:
我们是莆田市涵江区商业城从事服装商贸的商户和业主。首先,为我们的冒昧表示歉意,也请理解我们受害者的悲愤冤屈和无奈。为了申诉冤屈,安抚民愤,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我们现将涵江商业城官商勾结打击商户、限制市场发展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环境的行为向您申诉,请求主持公道,还人民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强行分裂市场,违背经济规律,严重挫伤了经营者的热情和信心。
1、涵江商业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决策和商户的苦心经营,大好局面不应被人为破坏。涵江商业城是1992年在涵江区委、区政府规划和发动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发起建设的。当时,为了支持繁荣市场、发展地方经济的建设要求,我们个休工商户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迁移到涵江商业城置产创业,使涵江商业城成为福建省首家建成的小商品批发城。1998年,荣获省首届 “十佳”文明市场称号。1999年6月,涵江商贸批发中心被国家经贸委定为国家首批35家重点联系批发市场之一。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涵江商业城已建有独立式店铺1200开间,有服装、纱百、鞋包、小百货、化妆品、五金交电、塑料制品、装饰材料、京果、食杂等十大行业,荟萃了五万多种商品,客户遍及全国各地,日均客流量达3万多人次,年产值达35亿元,年创税上千万元。涵江商业城的发展是区政府正确决策和各级领导关注支持的结果,也凝聚了包括我们服装商贸在内所有商户和业主的辛勤劳苦。这样的大好局面来之易,更需精心呵护啊!
2、行政部门为虎作伥为一己私利强行分裂市场,违背市场经济规律行事,必将酿成严重后果。去年以来,福建港涵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港涵房地产)为了营造繁荣假象、炒作销售涵江汽车西站边的一处居住楼,将四层的居住房改为了商铺并挂名“服装商贸城”。因该所谓的“服装商贸城”经营条件差,无法吸引商户的进驻。于是,该公司老板就利用其丰富的“行政资源”,收买商城管委会、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出面干预,推出所谓的划行归市措施,不顾各商户的合法利益,强行要求已在商业城一期、二期内形成规模并有良好基础的服装经营户全部搬迁到港涵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服装商贸城”内经营。政府总不能为了一个市场的发展而破坏另一个更大市场的繁荣吧?也总不能要求我们闲置经营更优良的店铺却再另外出钱租用他人店铺经营吧?这种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大众利益的行为,居然能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其中必然存有不可告人的私密。希望上级部门能彻查和纠正这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恶行,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还人民一个健康稳定的经营环境,否则必将破坏这来之不易的经济局面,酿成严重后果。
二、官商勾结霸市,违法驱赶商户,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1、管理部门枉法设障,商业城店铺空置率不断上升。“服装商贸城”开发商为了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先是勾结商城管委会领导假借“三合一”经营存在安全隐患为名,要求商业城一、二期内的所有服装经营户全部迁出到“服装商贸城”,而实际该“服装商贸城”是居住改造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接着又是勾结工商部门,违法设置障碍,对商业城一、二期内经营服装商贸的新商户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对已登记注册的商户一律不予年检换证。今年来,白塘工商所对全部选址在商业城内的新商户执照申办以及原经营户执照年检换证都拒绝受理,理由是“区里有红头文件规定,只要搬到商贸城里面就可以办理了”。但是,到底区里是怎样的“红头文件”,工商人员却一直不给看。这“红头文件”是不是存在不得而知。即使有,按法律规定这种“红头文件”也是违法越权的,而且这种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规定的施行,也应该经过公示才能执行。试问工商部门为何就能不顾百姓利益?为何就敢明目张胆枉法行事呢?现在商业城一期店铺的空置率已达到了三成以上,二期的空置率更是达到了五成以上,还有许多的商户因为无法办理执照被工商扣押货物和罚款。这种现象如继续存在,商业城繁荣的根基必将毁灭。人民的利益谁来保护?热切盼望着上级部门能给人民一个说法。
2、报复性的执法刁难,严重影响商户的正常经营。为了不让商业城内服装商贸的正常经营,达到驱赶经营户的目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服装商贸城”开发商的安排下,经常以各种名义对商业城一、二期的服装商店进行“认真”的执法检查。今年来,执法人员对检查可谓是“不辞劳苦”,可以做到昨天查了今天还来,大有一种不查出问题绝不摆休的态势。检查时,也是借以种种名目理由,对商业城一、二期的服装商店进行随意的扣留没收货物,任意的重金罚款,而且处罚都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也没有扣押清单。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不但经营户的货物、经济和商誉受到了无辜损失,许多的外地客户见到这种情景,都不敢再来合作,严重影响了涵江的商业形像。如果说,执法部门只是在严格执法,那也无可厚非。但是,执法人员对“服装商贸城”内销假售劣却是熟视无睹,这不难看出其恶意刁难的原委和为虎作伥的本质。
3、不公正的垄断政策,让市场丧失公平竞争的环境。党中央提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建立一个自主经营、公正管理、公平竞争的经济氛围。但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却偏偏逆市而为,在“服装商贸城”开发商的收买下,胡作非为。税务部门实行了不公平的税收倾斜政策,在商业城一、二期的每户每月的定额税收约为2500元左右,而在“服装商贸城”每户每月的定额税收只有500元;在同样的区域,相隔不过一百多米的两个市场,同样是经营服装商贸的商店,税收却是天差地别。工商部门在办理执照时对商业一、二期的经营户也是处处设障不予受理,而对“服装商贸城”的经营户却一路绿灯。再加上行政执法部门的区别对待、商城管委会的行政干预,整个服装商贸市场的经营环境已极不公平。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各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商业城业主和经营户的合法利益,使市场公平失衡,必将制约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开发商劣迹斑斑,政府官员却屡屡袒护,其中原由人民群众是议论纷纷。
这次港涵房地产开发商假借行政力量欺行霸市,只是其利用政府中的关系追求商业利益的卑劣手段的冰山一角。该开发商在当地是臭名昭著,经常利用自己的“强势”欺凌、侵占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一些政府官员、行政部门也甘为爪牙,只要是其要求的事,每次总有政府部门出面替他说话,给他办事。出了事,也有人袒护,保其过关。例如:
1、该开发商在商业城中心地段建设一酒店,按当时的规划最高只能建设六层楼,其却建设了十层。在初建时有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相关部门不但没有阻止,而且后来的验收与办理证照却都能顺利过关。
2、该开发商在商业城中心地段建设的酒店一直霸占公共的人行道作为其的停车场,使该段本就拥挤的交通变得无法通行,经常堵车。群众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所有部门都默不作声,熟视无睹。
3、该开发商其以低价拿到涵江汽车西站旁涵江港河边一地皮时,为了提高开发价值,通过某些关系让政府拿出了560万元对地皮边的涵江港河道进行弯取直改造,其在中直接受益上千万元。
4、该开发商开发的“河滨花园”住宅小区原规划为3幢楼,其最终却能建了4幢楼,增加销售面积,从中谋取了暴利。
5、该开发商在涵江商业城二期对面圈占了一大块土地,十几年了也不利用开发,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按相关规定政府应督促其开发利用、收取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国家储备,但是至今仍是没有一个部门愿意过问此事。等等等等,这样的问题真是举不胜举。
为什么该开发商的劣迹枉为却总有政府部门的袒护、隐瞒和帮助?为什么某些权力部门的政策总是偏向他?为什么我们这么多的业主在自己的店铺也是政府倡导的市场里不能自主经营却非要搬到他的商贸城里才可以经营?为什么一个开发商的商业利益却有这么多的权力部门甘当爪牙不惜鱼肉百姓?为什么老百姓的利益这些部门总是视而不见?这么多的问题,不就是因为某些官员得了开发商给的利益好处吗?我们不相信这些骇群之马可以一手遮天,故向您们反映,恳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彻查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纯洁人民政府的行政队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给百姓一个交待,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此致
莆田市涵江区商业城一、二期全体业主、商户
2008年11月1日
附件2:1.2008-11-07 15:35:41 由 福建省信访局 交办单 交 莆田市信访局 2.2008-11-12 10:49:17 由 莆田市信访局 交办单 交 涵江区信访局 3.2008-11-18 09:35:08 由 涵江区信访局 交办单 交 涵江区商城管委会 此件已回复
您2008年11月7日致信“省长信箱”来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区委[2008]9号会议纪要精神,本着自愿引导的原则,为繁荣市场,由区划行归市专项联合工作组协同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商城业态发展较为成熟,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装行业进行划行归市,引起了上访事件。针对信访户所反映的这些问题,11月6日,区委分管领导召开区小商品批发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会议指出,小商品批发城规划改造建设工作是我区城区建设和下一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以港兴区、工业强区、商贸活区”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小商品批发城“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工作和小商品批发城划行归市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成员要单位齐抓共管,确保小商品批发城规划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二要依法行政,要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三要加大宣传,让群众真正了解划行归市和“三合一”场所整治的重要意义;四要确保稳定,积极做好相关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