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福平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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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者李昌乾
【漳州一农民自称未出过福建 却被江西永修法院判刑13月】
漳州农民方俊金从未出过福建,却被江西九江市永修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该县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批准逮捕,以涉嫌盗窃罪起诉。去年11月7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个月,经上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漳州云霄农民方俊金,从未出过福建,却被江西永修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被永修县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批准逮捕,以涉嫌盗窃罪起诉。去年11月7日,永修县法院判决方俊金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经过上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方俊金撤回起诉,方俊金终于可以清清白白回家与家人团聚。方俊金认为,永修县公检法机关仍欠他一个道歉,接下来他除了要申请国家赔偿外,还要追究永修县相关人员的责任。没出过福建 却被怀疑曾在江西盗窃
今年41岁的方俊金是云霄县莆美镇阳下村人,从未出过福建省,最远也仅仅到过漳州市区。2011年开始,他在云霄当地一个高档小区当保安。
去年4月11日上午10点左右,云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两名民警来到值班室找到他。方俊金回忆说,当时民警问他是否知道自己是网上在逃人员,方俊金感到莫名其妙,表示并不知晓。民警告诉他,2009年2月12日江西省永修县涂埠镇发生一起盗窃案,因怀疑方俊金涉嫌盗窃,民警要求他配合调查。
两天后,永修县公安局两名民警到云霄接交方俊金。为了能配合把此案调查个水落石出,同时也为了还方俊金一个清白,方俊金被带到永修。
方俊金说:“之前,我只知道江西省,永修这个地方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烟盒上指纹 与他的雷同成抓捕证据
据了解,2009年2月12日,永修县涂埠镇发生一起盗窃案,涉案金额1.2万元左右,警方在现场发现的香烟盒上提取一枚指纹,经比对后发现与方俊金的指纹雷同,因此把方俊金列为重大作案嫌疑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2011年方俊金当小区保安后,云霄县公安局曾组织对全县保安员进行指纹录入存底,江西警方是通过全国指纹库比对,才于2013年发现所提取的指纹与方俊金的指纹雷同,因此赶至云霄将方俊金抓捕归案。
方俊金的辩护律师林志强认为,本案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方俊金到过江西省甚至永修县。现场提取到的惟一能“证明”方俊金盗窃的指纹,林律师认为,烟盒是作为可移动的物体,不能表示就是方俊金所留。留有指纹的香烟盒,在警方现场勘测完后,便被失主扔掉了。方俊金称,烟盒上的指纹有可能是2008年他到朋友开的制烟厂时无意中接触到的。
到底犯何罪 盗窃非法侵入摇摆不定
据了解,去年4月14日,永修县公安局以方俊金涉嫌到永修县盗窃为由对他进行刑事拘留。4月24日,经永修县检察院批准,当地警方又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对他执行逮捕。9月4日,检察院以方俊金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7日,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11月7日永修县法院判处方俊金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
“在庭审过程中,我了解到失窃屋主夫妻二人均是永修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林律师称,通过翻阅卷宗他了解到,房屋被盗时门窗完好无损,方俊金与失主素不相识,从未出过远门的他根本就不具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方俊金盗窃的前提下,永修县政法机关本应该本着‘疑罪从无’和‘孤证不立’的原则,认定方俊金无罪,但后面又进行起诉、审判等”。
对此,记者拨打永修县检察院公诉科该案的经办人员的电话,对于此案,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永修县公安局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清白回到家 接下来将申请国家赔偿
被判刑后,方俊金提起上诉,九江市中院于去年12月9日以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并发回永修县法院重新审理。今年1月20日永修县法院重新开庭,2月17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3月17日,方俊金在永修当地4名民警的护送下回到了漳州。
昨日上午9点,在时隔11个月零7天后,方俊金终于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家中。对于他清白归来,家人挂起横幅、放起鞭炮。他跪在年迈的父母面前泪流不止,两个老人老泪纵横,终于盼回了自己的孩子。
据了解,方俊金是家中独子,也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被捕后,一家人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妻子担负起养家的重担,一边要帮丈夫申诉,一边要赚钱养家,还要照顾年迈的公婆和一双儿女。
如今已回到云霄的方俊金,还不敢回到家中居住,他说:“我担心随时又被人带走。”对于未来,他希望可以尽快恢复到以往的生活,为父母尽到儿子的义务,为妻子尽到丈夫的责任,为的儿女尽到父亲的责任。
林律师表示,接下来他将协助方俊金申请国家赔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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