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江西腐败观察:江西瑞昌教师性侵案7受害家庭起诉教育局等四被告

2014年02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131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大陆近年来教师校长性侵幼女的报道频繁见诸媒体。去年曝光的江西九江教师陶某性侵7名幼女案的7位受害当事人日前起诉瑞昌市教育局、瑞昌市九源乡中心小学、瑞昌市上源小学,及陶某四被告侵权,要求索赔。

中国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2月18日发布消息说,江西九江教师陶某性侵女童案件7名受害当事人2月17日对瑞昌市教育局、瑞昌市九源乡中心小学、瑞昌市上源小学,以及刑事被告人陶某提出民事诉讼,追责并提出索赔,法院已接受诉状。此前2013年10月18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就代课教师陶某性侵7名幼女一案的刑事部分进行了一审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此次民事诉讼的原告请求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30万元,后续治疗费30万元,精神损失费40万元等。

原告代理人,北京律师王宇指出,被告人陶表功使原告受害人得了极为严重的尖锐湿疣合并支原体感染。受害儿童的损失,在今后的日子里,还将会为弥合难以治愈的创伤付出更多的物质代价。另一原告代理人,北京律师李方平表示,瑞昌市上源小学作为校方,对此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现瑞昌市上源小学无独立法人资格,瑞昌市上源小学为瑞昌市九源乡中心小学的分校,理应由瑞昌市九源乡中心小学承担连带责任。除校方外,作为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也要负责。

在德国的维权人士廖天琪女士就此表示,中国大陆频发的教师性侵幼女的案件显示,幼童的安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孩子更容易被侵权:

“听到这样的消息就觉得心里不能忍受,小孩子应该受到大人的保护,尤其是教师和校长却性侵儿童,这简直是太令人愤慨。一到网上查看,就可以看出,中国这种性侵幼女、儿童的事件太多了。在中国,尤其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群体,即,农村留守儿童,最容易受到性侵。”

事发在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间,江西九江瑞昌某小学62岁老师陶表功以批改作业或让学生背书为名,多次将班上7名女学生叫到教室后排、休息的房间猥亵,致6名女童患性病。受害女童家长反映,事发时,年龄最大的女童9岁,最小的8岁。而6名女童被诊断患有尖锐湿疣。

海外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就中国的这些性侵幼女事件表示:

“一个老师,一个校长,应该是为人师表,但做的却恰恰相反,老师或校长去诱因小女孩。还没有成年的小女孩,就去强奸、破坏她们,这是很大的罪行啊。这种消息说名中共已经烂到了不顾伦理、不顾道德、胡作非为的腐烂地步。”

“益仁平中心”的消息还列举了几桩近年来曝光的校长或教师性侵幼女的案例: 2013年2月至5广东雷州市英利镇武寮小学校长郑某强奸该校两名未满13岁女生案。2012年春至2013年5月河南桐柏55岁教师猥亵女生案。2013年5月海南万宁校长及官员带着6名女生开房案。以及安徽潜山校长12年性侵9女童案等。

中国教育部去年8月针对校长、教师性侵学生事件发文重申,对教师侵害学生行为坚持“零容忍”,并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此类犯罪。但也有分析则认为,这种口号式的行政命令,不可能对那些有犯罪动机的校长或教师起到震慑作用。

(记者:希望,编辑:嘉华)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