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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民运动观察:莆田民众再致胡锦涛总书记的万言书(二)

2013年12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643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吴建峰 转自 博讯新闻网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阁下:
福建莆田市官场腐败,以言治罪、上访有罪,动用国家机器制造黑狱,制造冤案;莆田政府官商勾结、官黑勾结,强行征地、暴力拆迁、民怨沸腾;莆田政府官商勾结,掠夺国有资产上百亿;央视、新华网、人民网、半月谈、等全国性舆论媒体多次曝光、谴责,却长期被掩盖、被捂盖……
敬请长期关注弱势群体、平民百姓生存的胡总书记、温总理认真过问,彻底查一查莆田的腐败,揭开莆田腐败的盖子!!!

下面是综合归纳起来的莆田市腐败十个大的主要方面:
六、政府勾结欧氏大发地财  欧氏集团在莆田总是以最低价拍得土地使用权,获得国有土地如探囊取物。仅莆田二宗地,就让莆田国有土地资产白白流失二三十亿,你说,这里面没有莆田官商勾结,行吗?!

●欧氏在莆田拍得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如探囊取物。
欧氏集团进入莆田,先是投资建观桥御景,接着“承包”莆田四中,又传言要“承包”文献中学、新九中、筱塘小学等,捐赠麟峰小学100万元。
欧氏集团进入莆田,近期以承债的方式(BOT)投资2亿元参与莆田澄峰围垦,获得经营权30年;投资12.9亿元建设福泉高速公路莆秀支线,获得经营权24年10个月。
2004年12月24日,欧氏旗下的正荣置业,以1.01亿元拍得莆田市东园路中段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该项目宗地20.7421公顷(含军事綑绑土地3.53公顷)。根据莆田市府(2001)综82号文件,该地块为二级地,基准价6250-8750元/㎡,总价值12.9638-18.1492亿元。按莆田市政府(2001)综82号文,政府让利给欧氏17亿元;按2005年莆田市政府批复的基准价10800-19000元/㎡计,后塘片区项目总价值22.4014-39.4099亿元。这样,莆田市政府硬让欧氏足足在地价上赚了38.399亿元。
2006年3月17日,欧氏以7600万元拍得荔城区出让的拱辰村3.7121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莆田市府(2005)32号文件,该宗地为四级地,基准价4850-7050元/㎡,总价值1.8403-2.6170亿元。这样,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让欧氏赚了近2亿元。

● 欧氏强项是炒地皮赚土地违法钱,搞房产和基础设施,多是失败记录。
欧氏在江西的防洪大堤案,是以“豆腐渣”工程闻达于天下。其吹嘘全国“人居综合大奖”、“中国名盘”、“全国优秀户型”的南昌“大湖之都”,却是配套设施不到位,墙面大面积裂缝,新房渗水,时有发生等等,遭到业主强烈抗议与投诉。最近,江西南昌市建委还公开、高调,曝光了“大湖之都”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
后塘片区旧城改造,欧氏单方面制定无经政府批准的《莆田市东园路中段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与实施细则》,强加给800多户,6000多人的后塘住民。按 “细则”换算,平方换平方,各拆迁户要多补交10多万元。这对下岗职工及低、无收入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按 “细则”,欧氏仅付出4.5878亿元,便可收入14.47亿元。拆迁一进一出,欧氏短期赚10亿元。市政府决定开发后塘步行街10万平方米,单店面30000-50000元/㎡价值30—50亿元。仅从土地、拆迁、店面三项,莆田政府硬让欧氏赚了100亿元。
欧氏后塘片区,这种疯狂掠夺性的“旧城改造”,它却得到市区政府高度支持撑腰!
欧氏在莆田,名为开发教育事业、承包学校,实际上使教育变成它的提款机,让得教育界一片惶恐:如投资莆田四中8000万元,控制莆田四中财务权;去年扩招高价生、议价生,从莆田四中提走2000万元,今年又提走3000万元;弄得学校连过教师节都没钱开支,许愿要给全校教师每人一套套房,每人补助10万元,至今仍是墙上画光饼。表态要投入5000万元城厢区筱塘小学,倒是骗筱塘小学校产证到银行贷款,2年了至今没投入一分钱。

●欧氏屡屡违规拿地,为何屡屡得逞?谁是他的大后台?
荔城区拱辰村3.7121公顷土地,原为村集体用地,2000年每亩1.4万元合80多万元被市政府征用,划拨给城郊乡盖办公楼。2002年区域变化,原城郊乡撤消。根据国家土地法和有关规定,应无偿收回。但是,荔城区却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办公用地变更为商品用地,低价非法出让给欧氏,造成了国土资源损失近2亿元。
2004年6月15日,国办颁发(2004)46号《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控制房屋拆迁面积,防止大拆大建,指出:“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律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模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后塘片区旧城改造出让宗地达20.7421公顷,在全国是属少见。省政府2006年2月10日《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地一次性出让宗地面积,莆田等设区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区为6公顷,“超过上述限额的需经省政府同意”。莆田市政府却非法越权审批后塘片区旧城改造出让宗地用地。
欧氏以1.01亿元拍得后塘片区,实际总价值是39.4099亿元土地。莆田市政府硬让欧氏足足在地价上赚了38.399亿元。并早在2004年11月间内定给欧氏,没有报请省政府同意,属越权审批、超低价出让用地。莆田市握有实权领导让国有土地资产白白流失三十多亿。
在莆田,有权者再加上不透明审批制度,实际上权贵是掌握土地处置权。只要权贵与欧氏同流合污,土地理所当然成了欧氏的“探囊取物”。
七、福建莆田违规圈地。 莆田政府在秀屿区山亭乡明修路、暗圈地,官商勾结违规操作贪腐大案;港商黄志贤在福建省四大名寺广化寺地界圈地盖别墅山庄,是典型的官商勾结违法贪腐大案。这两起违规违法贪腐大案,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曝光,至今得不到的查处,不了了之!
●概况 莆田市山亭乡乌寨村滨临着海湾,是一个有着一万多人的村庄。由于地少人多,海湾里的滩涂就像内地农民的承包田一样,是这里农民赖以生存的条件。9千30亩相当于600多公顷的滩涂被围,那些靠滩涂养殖为生的农民,由于违规圈地将陷入困境。

●政策 在我国承包沿海滩涂养殖和内地农民承包土地、承包山林一样,都是受到政策和法律保护的。国家为杜绝擅自建立工业园区、盲目发展经济的现象,对工业园的审批要求十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围海一百公顷以上的项目用海,应当上报国务院批准。

●勾结 莆田市以投资四公里路堤为借口,最终是为了围起路堤内的滩涂,换来9千30亩相当于600多公顷的土地,修建工业园开发区,销售土地后获取数10亿的暴利。

●曝光 2006年7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福建莆田在一些权贵操作下,由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在山亭乡乌寨村,没有经过全项目的审批,就以修路的名义,暗中围起来9千30亩的海滩,准备建工业园。
这种官商勾结,剥夺农民赖以生存之地的不法行为。这种官商勾结,大发坑害农民利益的不义之财的贪腐行为。《焦点访谈》曝光后,为什么至今仍不受到查处?!!

● 曝光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当代中国佛教三大模范丛林之一的莆田南山广化寺土地被占为别墅开发。 全国名寺——莆田南山广化寺的寺院土地,开发商黄志贤依仗有北京大后台,竟然冒天下大不违,在光天化日之下,违法硬占寺院土地为己有,大模大样地开发成别墅群出卖。经全国佛教会的交涉无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曝光后,莆田市政府为了讨好黄志贤,竟然以损害、牺牲莆田民众利益,在广化寺院土地下方,割让土地百来亩,给予港商黄志贤,低价强迫原居民拆迁。
港商黄志贤依仗有北京大后台,由走私发家,现在横行霸道,自认为稳如泰山。国家的法规庄严何在?人民政权庄严何在?这是中国的悲哀!
莆田的官商勾结,祸害百姓,借助央视、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曝光都无效,平民百姓还能有什么办法?

八、少批多征私吞地款。莆田各级,采取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少批多征土地;利用征地侵吞农民土地款,现象十分普遍、问题极其严重。任凭你农民上访、举报、告状,层层包庇,官官相护,土地赔偿金问题总得不到解决!

例一:少批多征土地。 荔城区黄石镇水南村少批多征土地事件。2003年3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黄石镇水南村263.868亩土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强行征用土地高达364亩,多征100多亩。在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2)15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03)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土(2003)43号文件上清楚地看到,征用集体土地19.4818公顷(292.227亩),其中征用黄石镇水南耕地、田坎、农田水利用地等土地共为17.5912公顷(263.88)亩。从水南村征地面积丈量汇总表中看到,仅5队就征用了39.5409亩,比批准征用的16.69亩,多征用了将近23亩。水南村5、6、7三队加起来总共被多征的土地有100多亩。在强行征地中,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们根本看不见任何公告公示,不知道征地是做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是否在征地范围内。
2004年5月25日上午,不事先告知村民,不提供任何相关手续,由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城建、公安等部门共350多名工作人员,以清理抢栽抢建及违章搭盖为由,出动5部推土机、3部装载车和挖掘机对不在征地范围内的水南村土地、果树农作物及拥有合法产权的多座民房进行违法强制推平。
为此,村民们把当地政府告上法院,在法院审理时,当地政府弄来没有四至范围,只写“详见地形红线图”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而政府提供的红线图问题众多,不是原件没有绘制单位校对,图纸不全面,图纸名称不清,没有绘制单位公章,没有绘制人员签章及说明。在法院终审判决前,2004年11月30日上午,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在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竟然把讼争在案、强行征用来的63.6905亩土地进行拍卖。由荔城区建工房地产公司以4050万元买下进行房地产开发。

●例二:征地赔偿金四年不付。莆田秀屿区埭头镇200多户村民34亩良田征地赔偿金,上访举报四年,至今仍杳无音信。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高林村200多户村民, 2003年,政府用“招商引资”为名,未征得农民同意,强行把赖以生存的34亩良田征给大欣鞋厂,按国家有关部门土地赔偿标准,每亩应支付给失地农民18975元,然而发放补偿款每亩只有8千元,可就是这一点点赔偿金,让失地村民多次上访举报四年,至今仍杳无音信。

●例三:村支书侵吞土地款达上千万元。 莆田涵江区江口镇新前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水,多年来侵吞六七百亩土地款,总数达上千万元。
莆田江口镇是全省著名的侨乡,该镇新前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004亩,却有六七百亩田地、山地被开发占用。土地被占用后,村民未得到任何补偿,村财由党支部书记王金水一人独吞,贪污村财达上千万。
多年来,新前村成百名村民联合上中央、省、市、区,向有关部门状告,竟是一直无果。中纪委转到省纪委,省纪检推转给市纪委,市纪委竟有人为之袒护,区纪委主任陈天喜坦然承认:“你们举报是事实,但是证据不足,没有突破口”。他劝说: “你们不要说告到胡锦涛那里去,就是告到联合国上都没有用!”。
反复状告无果。书记王金水的亲弟弟还生气说:“请你们不要告了,没有用!你们每上告一次,就让我兄破财消灾一次,前后又花了二百多万元!”可怕啊,村民的维权告状书,竟然成了莆田贪官的汇款单!这样,贪污上千万元的王金水,当然可以长期逍遥法外。而被卖掉土地的村民,因得不到赔偿金,手中无权,抗争无力,无地无权的村民生活困苦,只好到省外,甚至到国外去打工。
据了解,在江口、在莆田类似村支书、村长侵吞土地款问题太普遍了!!!

九、莆田国资流失严重。莆田官商勾结,让土地国有资产流失上百亿,《新华网》《半月谈》等国家级媒体曝光后,至今得不到的查处!不知谁来管?!
●变“招拍挂”为划拨,低价处理国有土地。
莆田市黄金地段的鲤鱼山一期改造项目有11000平方米,1998年由市政府划拨给莆田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作为鲤鱼山旧城改造和太平洋小区的安置用地。 但土地一直闲置5年多没有开发。按照规定,这块土地应由政府收回公开挂牌招标。莆田市却与市华东房地产公司签订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合同,扣除支付的拆迁安置成本,按土地市场保守价国家损失5000万元。
在莆田市象这样变“招拍挂”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至少有5宗,低价处理国有土地至少有6宗。国家损失好几亿元!
●违规发放土地证,开发企业“空手套白狼”。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提前发放土地证“较为普遍”。如莆田市大唐房地产公司在没有交足出让金和完成拆迁的情况下领到土地证的。用来银行抵押贷款。华东房地产公司在鲤鱼山一期改造项目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和没有实施拆迁,就领到土地证,向银行抵押贷款达5800万元。 在莆田只要有硬关系,没有钱可以搞房地产开发。
欧氏在莆田拿地,从来没有按时付钱。拱辰地块拖欠,后塘片区宗地拖欠。按合同约定2005年5月28日应付清全款,可到2006年1月还未交纳,以至在1月19日市府办专题开会,催促欧氏须于1月28日前交清欠款。国务院令第5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可是莆田政府为为什么老在开绿灯?!
●拍卖价低于市场价,国有资产“合法”流失。
2002年莆田市大唐公司挂牌买得延寿山庄宾馆用地235亩,该地属六级商业用地,其最低基准地价每平方米696元,而实际评估时却套用4级居住用地每平方米477元的标准,少估了3400多万元。在莆田市一些土地的出让价竟然由用地单位委托的评估机构确定,让国有资产“合法”流失好多亿元。
2004年欧氏以1.01亿元拍得后塘片区宗地面积20.7421公顷,按市政府规定的基准价10800-19000元/㎡计,实际总价值达39.4099亿元土地。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让欧氏大赚38.3999亿元。
2006年欧氏以7600万元拍得荔城区出让的拱辰村3.7121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市府(2005)32号文件规定:该宗地为四级地,基准价4850-7050元/㎡,总价值1.8403-2.6170亿元。这样,莆田市政府又是硬让欧氏赚了近2亿元。
●以高新开发区征地,偷梁换柱房地产开发。
多年官商勾结,莆田市对一些开发商大量采取以高新开发区、工业开发区等多种形式,用最低廉地价从政府手里套取大量土地。然后,有的变成娱乐城、有的变成房地产开发,利润高达几十倍、上百倍。如莆田沟头几百亩的高新开发区,现在都成房地产开发;港商黄志贤在荔城路旁圈地几百亩,又倒卖给国家部门,如工商银行等;李文正等人也是大量圈地后卖出……都用此法。以亩价数百、数千元低价圈地,倒卖给政府部门好几十万。莆田免除他们交纳国家土地用途变更税,仅此一笔国家损失上亿元。荔城区拱辰村3.7121公顷土地,原划拨给城郊乡盖办公楼。荔城区却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办公用地变更为商品用地,低价非法出让给欧氏,造成了国土资产损失近2亿元。

●划拨土地转给私人开发,形成国有资产流失“漏斗”。
莆田市违规向一些国企划拨土地,企业再通过转让给私人开发,让国有资产流失。如城厢区建设发展公司欠税335万元,是家亏损国企,没实力搞房地产开发,却于2002年5月17日获得划拨土地46.66亩,连前期划拨得来的208亩,共250多亩黄金地段土地可赚数亿元利润,承包给市一家民营房地产企业,所有融资、拆迁、建设等均由该国企实施。国企成为私人老板套取国有土地的“壳资源”。
●经济适用房开发混乱,土地出让金变相流失。
莆田市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大超标。如“贸中小区”都在150平方米以上,“荔园小区”许多复式结构300多平方米,“绿洲小区”达到24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按市场价销售,而用地是划拨得来的。而且都未实行招投标。
莆田市各种违规操作形成了国有资产上百亿大流失的 “黑洞”! 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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