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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陕西泾阳县“荒唐处女嫖娼案”风波再起:姑娘没精神病就不算有损失

2016年10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7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博讯网

法院欲对麻旦旦作“精神鉴定”,但其亲属却突然拒绝进行鉴定。一审宣判在即,有人竟还建议麻的亲属主动和解。泾阳县“荒唐处女嫖娼案”风波再起。

荒唐处女嫖娼案经过一审后,受害者有无遭受“精神创伤”、创伤程度有多严重成了定案的重要证据。虽然对受害者作“精神鉴定”的申请是原告方在法庭上提出的,但麻旦旦一家经过仔细权衡后认为作此鉴定将会给麻旦旦造成更大的伤害,3月26日,麻旦旦的大姐麻珍珠打电话给原审法院,提出不对麻旦旦作精神鉴定的请求。

昨日,记者从麻珍珠处了解到,经历了这场变故后,麻旦旦日渐憔悴,“她再也经受不起一点折腾了”,麻珍珠说这是他们拒绝作精神鉴定的主要原因。麻珍珠还说,就在该案件一审开庭后不久,一位自称在法院工作却一再声明是以私人身份说话的男子打来电话说,现在你们(指麻旦旦家人)主动提出和解还不晚,并说他可以就经济赔偿问题与被告方沟通。麻珍珠认为,哪怕法院判决被告赔偿麻旦旦一分钱,也算是他们(指被告方)输了,也算讨回了公道。麻珍珠拒绝了该男子的建议。

就麻旦旦有无必要作“精神鉴定”一事,记者采访了原告诉讼代理人袁义伟。他说,诉讼代理人应该尊重受害者的意见。根据我国有关民事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既然被告方已经承认这是一起错案,受害者又是一位年仅19岁的农家少女,那么她在该案件中受到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元月8日那一夜不堪回首的经历将成为笼罩在麻旦旦心灵上永久的阴影。从民事法学的角度上考虑,即便麻旦旦不去作精神鉴定,也不能说她就没遭到精神上的创伤。使他为难的是,这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不能适用民事法律。

令麻旦旦家人想不通的是,难道麻旦旦非得被折磨成个真的“疯子”、“精神病人”才能得到依法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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