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朝新转自对华援助新闻网
近日,对华援助协会获悉, 新疆喀什维吾尔族基督徒阿里木江 依米提,35岁,一个有两个孩子的父亲。去年9月以协助外国商人从事”非法宗教活动”被捕。今年1月份,他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此罪一旦成立,可以处以死刑。据悉,当地政府近日将宣布对阿里木江的判决,他可能于4月底面临被处决。
根据中国刑法,任何平民如果被判为犯下“颠覆国家政权或危害国家安全”罪,就被视为国家的敌人。阿里木江的家人担心他会被以此罪为名视他为里通外国的分裂主义恐怖份子,并遭受极刑。当地汉族基督徒消息灵通人士说,阿里木江在汉人和汉族基督徒中威望很高,他既不是分裂主义分子,更不是恐怖份子。审讯期间,阿里木江多次告诉官员,虽然新疆有些维族青年明显抵挡中华文化。但作为一个基督徒,他热爱和支持中国政府,努力做一个忠诚的中国公民和企业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如实纳税,不搞腐败行贿。
他尽最大努力融入中国文化,更不同寻常的是,在维吾尔族为主的地区,他把孩子送到中文学校。
朋友们说,阿里木江无非是想以“信仰自由”,表达自己的信仰权利,从而保证自己遵守中国的宪法。根据新疆本地有关禁止在维族人中传播基督信仰的规定,阿里木江秘密拥有一本维吾尔语圣经也被认为是非法的。他无法参加新疆任何三自教会的主日崇拜,也不能与外国基督徒一起祷告。
阿里木江是一位来自穆斯林背景的基督徒,十多年前皈依了基督,并成为日益增长的维吾尔语教会的热心事奉者。这种单纯的宗教信仰竞被判为犯罪。
1997年,精通中文,英文和维吾尔语的阿里木江,作为一名翻译,受雇于设在新疆的美国太平洋农业公司。公司领导欣赏他独特的语言和技术能力,提供了他在和田的全职工作。
虽然工作时间内不许可有宗教活动,但该公司给与阿里木江和其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论是穆斯林,基督徒或其他人,同样享有追求自己宗教信仰的权利,而不受行政干涉。
州政府有关人员定期搜查他的房子,没收了他的个人电脑。阿里木江曾多次向乌鲁木齐国家安全局投诉,并出示他在这期间受到粗暴对待的伤势报告。
阿里木江最终被迫离开了和田的美资公司,他在乌鲁木齐又受聘于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公司。
由于阿里木江先后在美资和英资两家公司工作过,当地国家安全局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官员,责令他定期接受盘问。无论白天或夜晚,他都如期遵守。官员禁止他向别人透露谈论的内容,因为这也将等于”泄露国家机密” 。
阿里木江的被捕,完全出乎朋友和家人的意料,他们认为阿里木江是一个诚实的商人和忠实的中国公民。
阿里木江的律师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张凯曾于2月25日从北京到喀什,却被新疆国家安全局以属“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他与阿里木江会面。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 喀什市民宗局向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总代理及喀什地区分公司负责人基督徒商人阿里木江.依米提发出“在喀什非法从事宗教渗透的认定告知书”,指控他“自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教徒。其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及相关规定。”据悉阿里木江.依米提的公司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疆太平洋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洛浦分公司发出听证告知书,指控“该公司自2000年10月9日成立以来,以公司名义在维吾尔青年群体中非法传播基督教,并输送、散发、制作基督教宣传品,和田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认定:你公司在和田地区实施非法基督教传播、渗透活动,已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属情节恶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十一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中国政府以“涉嫌宗教渗透”为名于2007年10月强行关闭了上述两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