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梅转自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與公法研究中心
在前文問題根源部份我提到,在戶口制度和土地屬權制度下的雙軌農鄉 / 城市分野有系統地損害 中國農民的福利。所以這兩個制度的改革應該同步進行。就算土地權利的雙軌政策消除了而令農 鄉用地使用權有所有城市用地使用權的特質,這改革都流於片面。 在政策上允許農鄉土地使用權的售賣和轉讓有很大機會導致農民移居到城市地區,但是如果戶口 制度依然是社會福利的分配機制而不反映這一點,就會大大規限了農民在城市地區的工作和生 活。213 在這方面的經歷其實已經證明了欠缺城市戶口也不是阻擋農民湧進城市地區的理由。戶口 制度只不過是造成了社會上大批流動人口,容易受利用和被視為是二等公民。但這批人只會越來 越多。所以要消除 農鄉 / 城市區分而不改革戶口制度的話只會令更多民工被逼在城市地區非法 工作和生活。這些民工不單會因不能得到社會保障而受苦,但是也有可能造成罪案和暴利等問 題;同時間政府也會因為非法經濟活動而無法獲取正當的稅務收益。 在另一方面,如果只改革戶口制度而不改革土地政策的話也會引起問題。雖然戶口制度在 1997 年 開始由公安部的一個試點項目放寬了小型城市的戶口註冊,但是比較廣泛的改革還是遇到一定阻 力。214 舉例說,在 2010 年,重慶市嘗試城市統一和農村戶口制度,但是農民堅拒註冊,因為改 革法律規定了他們要放棄農地。215 換句話說,在沒有任何擔保土地不失的情況下,農民是不會放 棄他們的農村戶口的。但是如果制度上沒有正式處理 農鄉/城市用地使用權之間的矛盾,要說服 農戶轉戶是不可能的事。這個正式的制度也要建基於地權問題上廣泛的共識;但 2007 年物權法的 經驗似乎是前車可鑒。 在深圳,城市和農鄉戶口的統一已經有一定的發展,而這是在政府提供社會保障方面實施,在成 都也有同樣嘗試。216 在這些試點項目裡鄰近城市區域的農戶獲得城市戶口。如果在這些試點地區 成功實行的話,那麼最終在全國消除 城市/農鄉 戶口區分是指日可待。 and Living Large in a Tiny Chinese Village” The New York Times (11 July 2011), online: The New York Times 213 See Sascha Matuszak, “Chengdu’s Pilot Program to Abolish the Hukou” Chengdu Living (9 December 2010), online: Chengdu Living . 214 See Kam Wing Chan & Will Buckingham, “Is China Abolishing the Hukou System?” (2008) 195 The China Quarterly 582 at 592, online: Willamette University . 215 See Zhang Xiaohui, “Chongqing Universities Pressure Students to Change their Hukou”, translated by Rose Scobie, Economic Observer (November 2, 2010), online: Economic Observer Online . 216 See Matuszak, supra note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