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梅传自Sciencenet.cn
上世纪中叶,我国社会存在着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简称“三大差别”)。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为缩小“三大差别”做了不懈的努力。到七十年代末,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在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文化夜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等一系列活动促进下得以逐步缩小,农民与工人的收入差别也基本控制在两位数以下。遗憾的是,由于城乡不平衡发展,“三大差别”重又抬头,其中城乡差别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1978年,我国城乡人口分别是1.7亿和7.9亿,城乡人均年收入分别是343.4元和133.6元,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是209.8元;1995年,城乡人口数量同步增长,分别是3.7亿和8.5亿,城乡人均年收入分别是4283.0元和1577.7元,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是2705.3元;2007年,城市人口达到6亿,而农村人口减少到7亿,但城乡人均年收入分别为13785.8元和4140.4元,相差9645.4元。30年间,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拉大了46倍!
为什么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城乡差距不但没缩短,反而越拉越大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中国农民问题的实质。
中国农民是基于195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理》及其后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而形成的身份等级概念。城乡两大系统之间的公民在享受公共利益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城乡发展失衡。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城市,在国家事务管理中的具有强势话语权,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只有迁徙到城市,成为市民,才能够享受到优厚的公共权利。“人往高处走”,这一生态学上趋利避害的生物学本能,变成农民脱离农“苦”进入城市的强大动力。然而,那些把守“高处”的人设置的准入条件高,“低处”的人为满足那些条件的所付出的代价昂贵,最终导致大量财富由“低处”往“高处”逆向流动。
目前,一对农村夫妇平均1.5个孩子,而城市是1个。以此推算,城市人口应该出现负增长,但从1978年到2007年的30年间,实际数字却是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农村人口反而减少。其原因在于至少4亿农民转为城市户口。无疑,是这4亿多农民进城给中国的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巨大商机。
让我们以城市房地产的发展趋势来说明这个问题。1990年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3527万平方米,2000年为20603万平方米,2007年达到了47767万平方米,较1990年提高了12.5倍。新开发的房地产,除一少部分满足原有市民住房外,绝大部分提供给新增加居民的,即卖给了迁徙到城市的农民(或其后代)。以2006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7.1 平方米,平均以3000元/ 平方米计算,4亿多进城农民进城的“成果”是,32.5万亿元财富由农村流向城市。
由此可见,城乡差别问题的实质是由于存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连带的城市户籍福利诱惑,加上几十年的工农商品剪刀差造成的。工业的生产效率,由于不考虑环境污染,可提高10倍甚至100倍;但农业的生产效率,30多年来是变化不大的。当城市居民工资在大幅上涨的时候,农业收入基本不变,但支出却随着物价的上涨而增加,农民相对收入是下降的。发达国家农民享受有很高的农业补贴,中国农民没有,只有进城出卖力气赚一点钱。
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中央政府既已确立了关注民生、关注“三农”的4万亿投资计划,就应该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别。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农民职业化,消除城乡系统隔离。缩小城乡差别,最根本的措施就是让现有身份概念上的农民群体消失,农民不再是一种户籍等级身份。将农民职业化,重新明确农民概念。只有那些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才是农民,而居住在农村的儿童、老人以及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应该从农民这一户籍身份中解脱出来,使他们不再依靠土地供养,而享受公民所应享有的社会保障服务。
第二,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产业的市场地位。提升农业产业化竞争力,不仅能够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也便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农业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可提高农业的市场地位,强化农民在市场流通中的话语权。
第三,农村社区化,实现城乡一体化。新的农村社区,仅仅是地域特征上的称谓。农民是一类职业,不再是户籍身份象征;农村也不再是传统的农民聚居地,而是和其他城市社区一样的居民社区。农村社区应当享受和城市社区一样的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福利,达到城乡基本一致的发展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 的理想社会发展目标。
缩小城乡差距,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国家改革的目标。农村不该被社会所遗忘。那些认为农村问题应当由农民自己解决的观点,是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扩大内需,最大的潜力在农村,最广阔的市场也在农村。我们强烈呼吁,国家各级财政的投资,应按国民人口的比例投入农村,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国民待遇。
(李宗奉为泰安市泰山科学院副研究员、山东农业大学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