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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自由观察:夏明:“国家网络主权”和权力的任性

2016年01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302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徐俐转自博讯

(博讯2016年01月01日发表)

夏明 纽约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

夏明:“国家网络主权”和权力的任性

中国政府在2014年11月主办了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2015年12月,再次举办第二次大会。因为会议计划每年都会在浙江嘉兴市的乌镇举行,人们又称之为“互联网乌镇峰会”。

在两次会议上,中国总理李克强和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先后都强调了同一个核心概念:“国家网络主权”。但正是因为这个概念,国际与会者(尤其是西方国家的)拒绝签署所谓的“共识”、“宣言”,让主办国的中方惘然若失。

为什么“国家网络主权”成为引起纷争的那个苹果?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一要在概念层面上搞清它是否有逻辑上的有效性,二要在实力层面上搞清中国是否有政治、经济、技术和道义上的实力来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世界。

中共对主权的痴迷有历史传统,与世界各大国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所谓的主权,也就是在一定范围内(主要是指领土空间)绝对的、最高的、不受第三方约束的权威。不过即便在最早提出主权思想的法国思想家不丹那里,享有绝对主权的君主也还必须受到神圣法和自然法的约束。国家主权的概念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平条约中得到确立,民族国家享有主权,在此之上没有主子,当时君主主权成为历史的主流。到了英国的几次大革命后(1640年的英国革命、1688年的光荣革命),议会主权得到逐渐确立。在美国和法国大革命后,尔后在英国十九世纪的普选权扩大后,人民主权的概念在西方得到确立。所以,主权的拥有者要么是君主,也就是专制君主制;要么是人民,也就是民主制。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要建立“网络主权”,逻辑结果要么是“君主网络主权”,要么是“人民网络主权”。显然,中国两者都不是,而是试图建立一个“党主治下的寡头网络主权”。

夏明:“国家网络主权”和权力的任性

“网络主权”是否成立?

在上述的三个模式中,他们都共同面临一个概念上的挑战:“网络主权”是否成立?

无论我们把网络理解为“人际关系网”、虚拟空间的互联网、相对于科层制和市场体系的网络治理模式,还是宇宙的生命和物质的网络,它们共同拥有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无限性和开放性。其次的一个特征是绝对中心权威的消失,代之的是多元的纽带连接点,至多出现占据最多中心性的显赫角色。美国理论物理学家卡普拉(Fritjof Capra) 在《物理学的道》、《生命之网》等著作中阐述了下列一个核心思想:现代量子力学发现物质世界并非由最后无法分割的最小的亚原子构成,而是最后分解为由物质和能量构成的场和关系。这暗合了东方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虚空观念。而在这种复杂体系里,成千上万的细小单元并不能解释体系的全部和其特征,相反,系统的思维才能看清单元在有机整体中的价值和意义。

用简单的白话来说,在虚拟网络世界里,一个国家单元不仅根本无法控制整个体系,而且它的性质更依赖于这个体系。如果中国试图建立“国家网络主权”,实质就是用有限空间的主权概念去控制开放、无限的虚拟空间,结果就是如庄子所说的,“以有涯随无涯,殆已。”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任时有过一个更形象的说法:控制互联网就如同“试图把果冻钉在墙上。”

单元国家对互联网的合理反应应该是协调适应而非控制,美国就此提供了一个好例证。众所周知,互联网是由美国政府国防部的研究项目催生的。很自然地,全球13组根域名服务器就有10个在美国(另外三个分别在英国、瑞典和日本),美国控制了世界上互联网最重要的硬件,而且还控制了域名的认定、设置和管理。但因为互联网的极端自由主义倾向,全球商业公司、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尤其是欧盟国家)都试图推动和建立一个全球性的、民主化的网络管理体系,为此1998年美国政府发布了“关于互联网域名和网址管理的白皮书”,倡议建立一个新的私营非营利的、自主的公司来管理。美国政府(包括国防部和国家科学基金会)把互联网的硬件基础设施和管理职能交给私营,后来以“互联网名称和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为核心,加上国际组织(例如国际通讯联盟、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欧盟)、NGO (例如世界经济论坛、互联网协会等)、技术和通讯公司(IBM、因特尔、微软等)和大国构成了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这个体系的形成过程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粗燥的共识”。

而“乌镇峰会”的实质并非是要顺应“互联网系统效应”,也不是要最大化协同接轨带来的同步效应,而是要颠覆已存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破坏逐渐形成的全球共识。首先,中国并无心尊重互联网的开放性和无限性,也不尊重人民主权在网络空间延伸。其次,在“国家网络主权”的荒谬概念下,建立政府对虚拟空间的所有权,从而破坏网络作为“人类共享资源”的特征。最后,以中国政府为主导的“网络空间圈地运动”也会破坏业已建立的“全球知识共同体”和它支撑的国际公民社会,从而阻止人类社会的进步。

夏明:“国家网络主权”和权力的任性

真正的含義

“国家网络主权”的利益和权力基础是显而易见的:作为维护政体安全的需要,中共政权还要筑高它的防火墙、扩展它的敏感词、实名控制所有的电子通讯设备、屏蔽更多的境外网页,所以,它要把无限开放的互联网变成党国控制下的局域网。为了回避与世界强手的竞争、以劣质的服务和产品垄断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从而获得暴利,中国的网络公司和电子商务公司(也就是马云所说的BAT: 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以依附政权为代价,成为构建“国家网络主权”的马前卒。

在互联网领域政经官商勾结势必阻碍中国信息社会的发展,对中国社会、文化和经济的伤害已经被证明是无穷的。今天我们已经难以想象,在西方发达国家任何一个投资人、任何一个决策者、甚至任何一个科学家可以放弃阅读《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经济学家》,放弃收看CNN、彭博新闻,放弃登录Facebook、Youtube和谷歌。但中国上亿的决策者、投资人、学者学生失去了信息效率,就是在资讯闭塞的条件下选择的。

纵观中国百年历史,面对民主和科学的冲击,清朝的保守派提出“中体西用”给现代化套上了长衫;面对市场经济在全球化条件下的扩张,中共领导又用“鸟笼经济”把市场关进了权力的笼子;面对二十一世纪信息社会的挑战,中共再次提出了“网络主权”,逆历史潮流而动,试图建立网络霸权,把中国禁锢在封闭社会里。

如果我们认识到,“国家网络主权”的提出不仅挑战美国的价值、利益和权力,也与联合国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分庭抗礼,还挑战全球网络公司利益集团推崇的消费者主权、自由主义治理体系体现的网民主权和国际组织支持的选民代议民主,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中国的政经寡头共同体不会有足够的经济、技术实力重建一个互联网或建设一个更优化的网络基础设施,也不会有足够的政治、知识和道德的力量来改写21世界历史。

中国政坛流传着一个笑话:一个村委书记在省上听了省委书记关于“一路一带”、“大国崛起”和“中国梦”的文件传达后备受鼓舞,回到村子马上向县委呈上报告,提出了解决国家产能过剩、帮助经济增速的三项大工程:给长城铺上瓷砖、给喜马拉雅山装上电梯间、给太平洋围上栏杆。县委书记读完报告后,批示:“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希望从利民利国的小工程做起。”村委书记很快就提出了新三项“小工程”请求领导批准:给蚊子戴上口罩、给苍蝇戴上手套、给老鼠戴上避孕套。

只有明确意识到中国如此这般的权力生态大背景,我们才能理解中共权力的任性和荒诞。

来源:BBC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s://news.boxun.com/news/gb/pubvp/2016/01/201601010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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