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忠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河南孟州市的一家庭教会因为遭受逼迫,针对孟州市公安局和局长闫光华依法维权。家庭教会的五位成员通过律师分别向当地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发出控告信和行政诉讼。
2012年12月31号下午,河南孟州市十几个基督徒正在家庭教会成员张克定租来的房中祷告,孟州市公安局、当地宗教局和统战部等部门的人员突然闯入,对祷告的教徒进行盘问, 警告他们不能再聚会。次日, 也就是2013年1月1号,当地国保大队、公安局、宗教局和统战部的有关人员带着10辆车和若干农民工再次来到张克定租来的房中,在没有出示中国法律要求的搜查证和解释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拿走了张克定房中电子琴、手风琴、打印机、电视、音响、手机、床、被褥、护照、港澳通行证和衣服等物品。虽然这些政府和执法人员拿走许多物品, 但却只是记录了两三样物品,没有给张克定等人出具扣押物品清单。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星期三致电遭受逼迫的张克定等五位家庭教会成员聘请的北京律师张凯。张律师向记者解释了目前的案情:
“现在我们控告警察,有两个方面。一是我们把诉状虽然已经在年前就交到法院的行政庭, 但是还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去了好几次法院, 但是法院有关人员都在躲着我们;二是我们控告警察拿走教会大概七八万元钱的东四, 并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我们控告警察滥用职权。这一控告正在进行当中。”
在中国也被称为地下教会的家庭教会遭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执法单位的逼迫在全国各地不时发生,已不是什么新闻。现在,河南孟州市这一遭受逼迫的家庭教会控告当地公安局局长,并针对当地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他们最终能否获胜?关注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美国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希秋牧师星期三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
“按照以往的经验看, 由于中国公检法是一家,尤其像行政诉讼这类的案子胜诉的几率很低。 然而,重要的是诉讼的程序。在这一程序过程中,中国相关法律不仅被测试是不是可以落实, 而且相关执法人员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法制教育。”
对照中国《宪法》有关条例、《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警察法》、《公务员法》和《刑法》,办案的孟州市警方人员可谓执法犯法。展望控告和行政诉讼的结果以及家庭教会依法维权的作用,傅希秋牧师表示:
“大部分虽然表面上最终不会获胜,但家庭教会遭受逼迫, 依法维权状告可以使宗教逼迫事情的发生有所减少。有时当地国宝、公安和执法部门还可能向受逼迫的人员作出一些软性的道歉和承诺, 私下归还没收的东西。”
张凯律师表示,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必须被受理,而控告属于刑事立案,我们只是已经向有关部门反映,现在可能还没有立案。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