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遭中共迫害”系列报导之酷刑篇
曝光:中共酷刑折磨支持法轮功的律师
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员金涛转自大纪元网供中国民主党党员和读者阅读,此文的链接网址是https://www.epochtimes.com/gb/18/7/7/n10543850.htm
【大纪元2018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综合报导)“对法轮功酷刑折磨,不错,一点都不假,我们对付你的这十二套就从法轮功那儿练过来的。”高智晟律师回忆起2007年9月遭酷刑时(中共)打手的话。
中共把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手段:坐小板凳、吊铐、殴打、熬鹰、烟熏、电击、吃不明药物、“包夹”、单独囚禁、超越生理的迫害手段等,也都用到了替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身上,这些律师中也有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律师被中共迫害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原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法律讲师、二级警督、女律师赵萍曾写道自己的遭遇:“在失去自由的极度狭窄空间中,我每日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被专人夹控,随时被汇报和禁止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能与人说话,不能单独洗衣服、冲凉,连如厕也在旁边盯着,甚至自由走一步都不行。”“邪恶已疯狂到毫无人性这一地步,连最基本生存权也剥夺。那天我已被罚站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10点没上过厕所。”
大连法轮功学员王永航律师写道7年冤狱(2009—2016年)中的一段经历(2012年沈阳第一监狱对他连续十三个昼夜“熬鹰”迫害):“被熬鹰的头三天,他们没有给我饭吃。好在饥饿不是最大的痛苦,最大的痛苦是干渴和瞌睡⋯⋯有一天,内看守杂役趁其他人不在屋的时候,用拳头猛击我的腰部和两肋,巨大的疼痛使我很快疼晕过去。”
“头三天,他们押我出房间去了两趟厕所大便。后来,这上厕所透透气的福利也被取消了,小便每二十四小时允许一次,在凳子上解决。”“那个河南籍毒犯郑杰,每次都要专门找那双臭气熏天的袜子(塞到我的嘴里)⋯⋯本来袜子就臭,长期禁食、限制饮水使我嘴里的味道比袜子强不了多少,再加上循环使用、袜子绒毛不断往嘴里掉,口腔干燥导致吐都吐不掉,给我增加不少苦恼。”
曾发表文章批评中共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山东法轮功学员、济南市舜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如平多次被陷冤狱,如今又被非法判处四年徒刑。2005年被劳教时,刘如平被逼迫坐小板凳,每天从早晨5点一直坐到晚上11点,走廊面壁四十四天,以至于臀部多处坐破,血肉都黏在裤子上;同时警察们随意凌辱、欺侮他,警察孙丰俊曾多次用拳头殴打刘如平的头部;2006年3月,刘如平被关禁闭,遭到狱警疯狂电击;2006年7月,教导员李公明用拳头对他头部进行暴打,管理科王姓警察则用两根高压电警棍在他的大腿内侧、后侧及嘴部电击了两三个小时⋯⋯
非法轮功学员律师遭酷刑
这些酷刑迫害,就如律师赵萍所说“囚中之囚的折磨,令人窒息,足以致人精神崩溃”;然而这些手段也被用于非法轮功学员,但是是为法轮功学员发声、辩护的人权律师身上。
至今不知身在何方的北京人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被非法迫害期间,遭到电刑、烟熏、殴打,甚至更邪恶的迫害。“四支电警棍开始电击我,我感到所击之处,五脏六腑、浑身肌肉像自顾躲避似的在皮下急速跳躲。我痛苦得满地打滚,当王姓头目开始电击我的生殖器时,我向他求饶过。我的求饶换来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疯狂的折磨。王姓头目四次电击我的生殖器,一边电击,一边狂叫不止。”“接着,我被架着跪在地上,他们用牙签捅我的生殖器。我至今无法用语言述清当时无助的痛苦与绝望。”
至今生死未卜的北京人权律师王全璋曾一度被传出遭电刑,“⋯⋯头顶楼上的房间里,有人重重摔到地板上并轻哼一声便没了动静,似乎是动用电刑的情形⋯⋯”
北京人权女律师王宇则是七天七夜被戴着手铐脚镣,五天五夜不让睡觉致休克昏厥,连续一个月在狭小的空间、强制保持同一坐姿。
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曾经被24小时加戴“工字链”连续几十天,还遭受2个月“包夹”:每天保持一种姿势站立15小时以上,晚上睡觉必须大字型睡姿。若不符合“标准”,李和平就会被殴打、辱骂。他弟弟李春富律师则被逼疯,被取保候审后,精神处于恐惧之中,出现“迫害妄想”和暴力等异常行为。后来,李春富透露,自己被抓之前没有高血压,在看守所医生说他是高血压,天天给他吃药。
至于吃药,北京维权律师谢燕益曾撰文表示,几乎所有709的受害者都被强制吃药,他自己也被强迫吃了近两个月的药。现仍被关押的北京律师江天勇也表示自己被强迫吃不明药丸。
除此之外,谢燕益被要求长时间坐小板凳、固定睡姿、被殴打,而令他最痛苦的是单独囚禁。“在一个小房间里,半年不见日光,也没有任何可以读的东西,除了坐在那矮凳子上,完全无事可做,这样的环境可以逼疯人的。”
湖南维权律师谢阳曾在叙述自己被酷刑中说到:“整个晚上辅警眼睛盯着我,不让我睡觉。我一闭眼睛打盹,他们就推我、拍我、训斥我,我就这样被逼睁着眼睛到天亮。”这种熬鹰的方式持续了七天,谢阳还被要求每天坐“吊吊椅”(坐在脚不能着地、四五个塑料凳子叠加后的凳子上)20小时、被殴打、被烟熏。
“两个人抽了之后都喷烟到我面前来,我被迫坐着,这样在我脑袋周围能呼吸的范围内全是烟⋯⋯他们就一直这样用烟来熏我。”#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