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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b5/1/4/30/n82901.htm 圖片見證中國紫禁城裡的酷刑
人氣: 2【字號】 大中小更新: 2001-04-30 2:41 PM 標籤:
(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30日訊】2000年中國人權狀況的白皮書趕在日內瓦聯合國人權會議召開之前出爐了。書中洋洋灑灑羅列了“中國人權事業的進步”﹐“人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改善”﹐“人權的司法保障”﹐“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婦女﹑兒童權利的保護”﹐等子虛烏有的七個方面﹐這本睜著眼睛說大話的官方文件除了重彈“生存權和發展權高於人權”的老調外﹐絕口不提中國監獄裡的酷刑﹐不提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以及對於中國民運人士和異議人士﹐對於地下教會的迫害﹐從未停止過。
中國的人權狀況百聞不如一見。舉例說吧﹐法輪功成員李鑫(化名)在中國紫禁城監獄裡的酷刑﹐就令人發指。有圖片為證。
在北京城宣武區看守所,李鑫受盡了酷刑。警察為了讓他說出姓名地址,用兩個高壓電棍電身體的敏感部位,很快李鑫便體無完膚,全身是疙瘩。警察一盆盆涼水澆濕他的內衣,并用電扇吹風,開著廁所窗戶用水龍頭沖,用帶刺竹條抽,用木棍戳肛門,用開水燙。。。。。。
李鑫于是絕食抗議。在拘留所第三天,把他調到了一個死刑犯的號。這是專門迫害法輪功成員的地方,一進號,不由分說,十几個犯人把李按倒在地,按頭、兩手、腳的,平躺不能動。牢頭穿著皮鞋,跳起來猛踩他的大腿,往死里蹬。折磨有一個小時,李的雙腿全黑了。同一天,李被多次這樣折磨,但始終不說姓名。
到第十三天時,李鑫的十個腳趾全部發黑(如上圖)。看守所醫療室大夫連夜把李送到電力總醫院,強制輸液。第二天,主治大夫說要全部截趾。看守所的人怕擔責任,忙找來雙拐,四六特號拖鞋(當時腳腫大),把李鑫抬送到開往保定的車上就不管了,臨走時,還特別叮囑不可對外宣講是他們害的。
據明慧网報導﹐李鑫是今年1月18日,在零下14度飄雪的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功橫幅後被逮捕的。李曾多次上訪請愿。李鑫表示自己只是信仰“真、善、忍”,要做好人中的好人,並無罪過。暴徒可以摧殘他的身體,但他們永遠都不可動搖他的信仰,因為真理的力量是金剛不破的。他希望中國政府中有良知的官員、世界人權組織、善良机构,為他們說句公道,制止這種犯罪行為。(https://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