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四川省暴政观察员周晓艳转自大纪元网供党员和读者阅读,此文链接网址是: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3/25/n62605.htm 任不寐:孩子之痛
任不寐
人氣: 1【字號】 大中小更新: 2001-03-25 7:39 PM 標籤: 嫁肵
【大紀元3月25日訊】
小囚徒
照片上的這個男孩子叫康康,這時候還不到3歲。小屋是他的”家”的一部分,湖北漢口市一間低矮、臊臭、黑暗、沒有窗戶的小房子。他在這里已經被繩索”拴養”了半年之久了。
他光赤的小腳站在陰濕的泥土里,臉上露出無助的表情,就象一棵被隨便栽在地里的土豆,他可以得到一維持活命的澆灌,目的是讓它長出主人喜歡的果實。那么,這個象种土豆一樣把這個孩子种在這里的“主人”是誰? 是“生他養他”的媽媽。
2000年7日凌晨7時許,《華商報》的記者走進了位于漢口操場街長航宿舍72號樓牆根的一間低矮的小房.在微弱的光線中,記者看到一個3歲左右小康康,”他上身套了件紅色舊童裝,下身赤裸,赤腳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手里捏著一條臟褲子”.”孩子細弱的脖子上,赫然套著根小指粗的麻繩。麻繩不到1米長,一端套在男孩的脖子上,另一端牢牢系在一根鑄鐵下水管上。牆腳有張窄小的木床,上面堆裹的被褥、棉絮外露,已經辨不出顏色.”記者告訴人們:”康康才2歲8個月,半年前開始,就被日日夜夜系在這里,大小便只能撒在地上。他在地上站累了,就自己爬上小床睡,睡夠了再下地站著,有時半夜里,光著腳一站就是几個小時……
康康的爸爸曾入獄服刑,現在不知道在哪里。媽媽王麗与一位姓滿的男人同居了,雖然滿先生承認自己是康康的繼父,但是卻和王麗“合作“將康康拴養起來。為什么呢?也許這樣一來可以省去很多麻煩,這里面的道理正如一個正在喝酒的牧人討厭一只總是頂門的山羊一樣,如果這牧人恰好正在和女人作愛,那更顯示出這樣做是“完全有理由”的。据說,在街鄰的勸說下,王麗与滿先生已經將康康頸上的麻繩解開了,但是由于拴捆時間太長,繩子無法解開,最后是用剪刀才剪開的。
康康被“釋放“了,但人們有理由擔心,“刑期”并沒有結束。他一出生就被認為是有罪的,他無權為自己辯護。他唯一被允許或能夠發出的抗議是:媽媽,我怕……
就象所有偽善的司法制度總是用“為了教育好犯人”這個邏輯為自己的野蠻酷刑辯護一樣,一些家長也援用同樣的理由來解釋對孩子的囚禁。在廣東中心荔灣廣場一側的快餐店內,一位年僅7歲的男孩也被一根鐵鏈鎖在一個角落里,鐵鏈的一頭鎖在窗櫺上,一頭栓住男孩的腳踝。家長的解釋是:放假了,生怕孩子出去學坏了,實在不知怎么辦,所以才把儿子鎖在家里。(《北京青年報》2000年7月24日)這种解釋肯定會讓陳艷平的父母豎起大拇指,因為陳艷平患了間歇性精神病 那么”顯然”,把她”禁閉”起來更加”理由充分”得”不証自明”。
禁閉陳艷平的不再是密封的小屋或地下室,而是一個鐵籠。從2000年9月底這一暴行被媒体揭露出來以前,陳艷平被其母關進鐵籠長達兩年多,備受折磨。陳艷平已經不是小孩子了,但是她仍然是父母的孩子。陳艷平今年37歲,湖南省祁陽縣人。1984年她高考因6分之差而名落孫山,受不了這個打擊的她開始有點精神恍惚,后來發展到間歇性精神病。陳艷平的母親李蓮香花了200元錢買了一個長1.72米、高0.62米的鐵籠,于1998年7月,將陳艷平強行關入鐵籠。身高1米62的她在只能躺、不能坐的鐵籠里度過了兩年零兩個月的時光。兩年中她沒洗過臉,沒換過衣服。當被解救出來時,陳艷平還始終保持蜷著的姿勢。醫生說她下肢肌肉已萎縮,膝關節不能伸直。(《湖南電視台》)
据說,“籠斃”是明末“暴徒”張獻忠先生的發明,那是一种极其野蠻的刑罰。張獻忠先生已經死了几百年,然而,現在看來,他是打算不朽了,他要“永遠活在人民的心中”。但是,孩子們似乎并不打算永遠“生而不自由”。据2000年8月13日的《半島都市報》報道,一個叫元元的七歲孩子把”非法拘禁”她父親送上了法庭。元元的父母离异了,她跟父親一起生活。父親王先生平時工作較忙,”為了避免女儿出現意外”,一直未將女儿送幼儿園,并經常將她獨自反鎖在家中。元元到了上學年齡,但父親始終未給女儿辦理任何招生入學手續。元元無法再忍受這种孤獨的生活,她渴望能夠与其他小伙伴一樣上學。最后,母親代理女儿起訴,并最終得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這個父親敗訴了,他恨元元嗎?然而事實是,女儿拯救了他的靈魂,如果他還有靈魂的話。
盧梭說:人是生而自由的,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句名言在中國可能一直受到了“天經地義”的質疑,比如:“那要看是誰給他戴的枷鎖,那要看自由是否是為所欲為,那要看他是否贊同家長們為所欲為……”
我們的社會存在触目惊心的非法關押和非法拘禁的人權事件,從無罪被囚的“小囚徒”的命運中,我們也看到,漠視人的基本尊嚴几乎來自每一個普普通通的靈魂,存在于每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或者說,我們看到了文革法西斯主義的更深刻的心靈史和生理史.
刑訊
既然被當作小囚徒,根据同樣的“司法精神”或同一個“法律文化”,對這個小囚徒實施“刑訊逼供”和“嚴刑拷打”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說,落后的刑罰体系總是重視人身刑特別是肉体刑的話,那么這一理論在虐待儿童這一問題上得到了充分的論証。也許,近代以來法律文明的進步僅僅是成年社會的進步,肉体刑作為”習慣法”一直被完整保留在對孩子的”處罰”之中。換句話說,貝卡利亞以來的人道主義之光并沒有同時照亮人類的童年。
在黑暗的小屋子里失去人身自由的孩子說:“媽媽,我怕”。那么被打得遍体鱗傷的孩子除了害怕以外,還有肉体的疼痛。“媽媽,我痛”,這疼痛僅僅是肉体的嗎?為什么打孩子?普遍的理由是:因為孩子不和我“保持一致”。問題是,憑什么孩子要和你保持一致呢?
王闖是北京市房山區琉璃河的一名8歲男童。2000年4月22日對他來說是一次孩子世界的”奧斯威辛”,這個日子完全有理由象”下關慘案”一樣被歷史銘記,遺憾的,人類有史以來的歷史僅僅是成人的歷史。人類的歷史真的很奇怪,几乎所有稱為為歷史事件的事件都是根据旁觀者的感受,而不是根据受害者的感受,即使考慮受害者,但也僅僅”照顧”他的政治身份或年齡特征。現在讓我們把歷史教科書放下,閉上眼睛,仔細設身處地地体會以下小王闖的內心感受吧。天啊,那個歷史也叫歷史嗎?
王闖2000年上小學二年級。4月12日,老師將王闖沒有完成家庭作業的情況通報給了他的”家長”。當天放學后,王闖在父親的監督下,寫完了當天的作業,正打算上床睡覺時,等在一旁的母親一把將王闖拽到身邊,一邊大聲訓斥孩子,一邊抄起一把帶木柄的掃把,使勁地向孩子打去。王闖被打的跪在地上向母親求饒,并保証今后會好好學習。然而這一切都不能消除母親的怒气,打罵從當天晚上9時一直到第二天早上5時。直到孩子被打得站不住了,父親才不顧一切地將孩子從棍棒下奪回來。遍体鱗傷的王闖被送進醫院。在醫院的病床上,小王闖的身上插著好几根管子,嘴里一個勁地說難受,他的下半身從臀部到小腿青紫色連成一片,臉上和身上還有多處傷痕。由于身上大面積皮下淤血,造成多個器官功能衰竭,其中尤以腎功能衰竭較為嚴重,王闖現在無法正常排尿,孩子的生命危在旦夕。
人這個物种顯然是有待進一步進化的。奧斯威辛之后,上帝就給借著“猶太人之死”給人類提出了這個論斷,但在遺忘的暴政的壓迫下,奧斯威辛的慘叫已經被淡忘了,于是,“孩子之死”繼續發生在這世界每一個地方。這是對人性最后的絕望。
啊,母親,一個如此神圣的名字!可是有這樣一位母親,我几乎要在顫抖中講述她的故事。我并不完全怕傷害她,而是怕傷害我自己,傷害母親在我心靈中留下的永恒的溫暖。
這個母親為了“懲罰”自己的親生女儿,采取了一個獄卒對犯人所能采取的一切殘酷手段。首先是限量供食和無休止的打罵,然后是用燒紅的鐵 烙遍年僅9歲女儿全身;更令人發指的是,還用削尖的掃柄狠戳親女下陰。
女儿,象天使一樣的名字,卻被用地獄一般的手段所摧殘。女儿,一個体無完膚、下身潰爛發臭,生命危在旦夕的女儿……
2000年5月14日是母親節。記者接到舉報電話來到貴州省仁怀市崗鎮街道119號。這是一個叫人心里發酸的家:屋子小而黑暗,件簡單的家具破爛不堪,亂七八糟地堆放著。這個家住著祖孫倆–81歲的老人濮万珍和9歲的小女孩張園林。在小屋里,記者見到了蜷縮在一張破床上的小女孩張園林。一見面,就有一股惡臭薰過來,不得不叫人掩鼻,這臭味是從迷糊中的小園林身上散發出來的。小園林听見聲音,醒過來了,她想爬起來,作了努力,但很快咧開嘴痛苦地發出了呻吟—-她身上的傷使她無法動彈。聞訊赶來的鄰居在小園林揪心的呻吟中脫開了小園林的衣服和褲子,女孩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的皮膚,盡是烙傷、燙傷的新老痕跡,特別是整個下陰部分,几乎整個器官都已潰爛變形。
小園林因是個女孩剛出世才10天就遭父母遺棄,是善良的濮万珍老人抱養了她。她的父母—-父親洪順敏和母親劉科群—-婦知道后對濮大娘說:”不准她姓洪,不准說她是我們的孩子”。濮大娘應允了,給孫女取名張園林。今年農歷正月間,濮大娘因年歲已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小園林太小,同樣不能自理,濮大娘生怕帶不好小園林,趁劉科群來家時求她說把園林帶回家。在中樞鎮安居工程六號樓小園林父母的家里。
“小園林見到了父親洪順敏,但母親對她說:“你叫她洪老師,我哩,你就叫我劉娘娘,叫錯了,我就打死你。”第一次与洪順敏全家在一起吃飯,小園林端著碗睜著那雙清亮的大眼睛看洪順敏,立刻給小園林兩個耳光,說:“你這對牛卵子鼓著干啥,再看我就把它給你剜出來。”這是小園林第一次被打。但接下來的日子,劉科群對小園林的態度變本加厲。吃第二頓飯,小園林就再也沒有和劉科群一家人圍一張桌子了,而是被赶進衛生間里,每頓飯都在衛生間里吃,小園林在衛生間里吃了3個月的飯。從進入父母的家中那天算起,小園林僅僅吃過一頓飽飯–第一頓。之后每頓飯,劉科群給她限量半碗。9歲的孩子,一天只吃兩半碗飯,小園林餓得直哭,3個多月下來,當初白白胖胖的她已變得皮包骨頭。每天,劉科群夫婦倆一出門就把小園林反鎖在屋里,開學了,小園林沒有去讀書,她想她的小朋友們,她沒法見她們了,她只有哭。小園林的哭惹惱了劉科群,劉科群便狠狠捧打小園林。有一次竟然把小園林的牙齒打落了3瓣。小園林平均一天要挨揍一次,揍的時候,撿什么家伙就用什么家伙,小園林的身上舊傷好了又添新傷,隨時都傷痕累累。2000年5月6日下午,劉科群突然怪她偷了她100元錢,便開始用殘忍的手段折磨她。先用木方毒打全身,然后又找了一根長而細的鐵 在火爐里燒得通紅,然后把小園林衣服褲子扒得精光,用火紅的鐵 在小園林的背部、胸部、腰部、臀部等多處烙,在小園林撕心裂肺的求饒聲中,她身上仍留下了十几條烙痕。烙了疤痕,小園林以為母親不再折磨她了,誰知道,母親竟用一根削得溜尖的掃柄狠狠地向她的陰道刺了進去,小園林慘叫一聲,失去了知覺。”(2000年05月22日《遵義晚報》記者:陳富強、沈仕衛、丁建中)
我常常想,凶狠往往也是一种內疚,但是這种內疚很特別,它因內疚生气,但是把卻气撒在受害者身上,仿佛是受害者導致了它的內疚。因此,內疚變成對受害者更強烈的或雙重的恨。它打算用對受害者的毀滅性摧殘來消滅對她的記憶。但是著顯然是做不到的。在某种意義上,小園林就是這种變態仇恨的犧牲。俄國偉大的作家托爾斯泰在《复活》中曾描述過這樣的心理。一個人拋棄了自己的嬰儿,他本來多少有良心的不安,他想忘掉這种事,但是他卻無法忘記那個孩子,于是他就開始對孩子產生了恨,并可能因此再去毀滅孩子的存在。
但是,有一种對孩子的傷害是無法說明的,那是一种“毫無根据目的的殘酷”。可能僅僅因為孩子弱小,成為這种殘酷最便利、最無風險的目標。
10歲的毛毛。她的兩條腿上,布滿了大大小小的烙印,創傷留下了層層疊疊的新疤舊疤。這是她的親生母親和繼父一次次用燒紅的火鉗、火叉和煤餅一手”炮制”的。這樁暴行發生在六安市順河鎮龍頭村陳新庄。毛毛是母親陳家銀怀著7個月的身孕改嫁給吳可河后生下的女儿。當生母和繼父又生下了一雙儿女后,毛毛的悲慘命運開始了,她成了母親的小丫環,她沒有大名,沒有入戶,也沒有上過一天學。她要燒鍋、打豬草、帶弟妹—-最重要的”使用价值”是:她成了父母發泄憤怒的”工具”。
陳家銀是同樣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天生的“獄卒”。比如,她“發明”一种新式“刑具”:當毛毛不听話她看得不順眼的時候,她就拿根筷子用線綁上縫衣針猛扎毛毛的臉和背。1999年8月,毛毛放鴨子回家后,繼父吳可河發現少了只鴨子,不容分說,拿起燒紅的火鉗就烙在毛毛細嫩的腿上。陳家銀在運用”炮烙”之刑方面比男人更”杰出”,更經常。烙孩子時,這兩個紂王的后裔還不准孩子哭叫。毛毛怕极了,她逃跑了.在村窯厂窯洞里躲了3天,餓得不能動時幸被舅姥爺發現。(《江淮晨報》)
毛毛活下來了。疤痕將和她一起活著。是的,毛毛成了“孤儿”。然而事實是,自從她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她已經是孤儿了。她無緣無故地被帶到這世上來,又無緣無故地成了孤儿。她能從此能象小鳥一樣遠离受到無緣無故的傷害嗎?
小女孩王婧就是一只傷痕累累的小鳥。她的父親和她的繼母用繡花的針,一針一針在她的身体上刺了600多下。那一年是1999年,她9歲,沈陽市怒江小學的小學生。王婧的父母為什么這樣狠心地打自己的孩子呢?”因為她未經父母同意,拿了抽屜里邊的一塊多錢。”又是錢惹的禍,錢,對于父母多么重要啊!几乎因同樣的理由,福安市9歲的小女孩被媽媽剁掉了一截食指。那是1998年10月的一天,整個世界听見了孩子嘶聲裂肺的喊叫了嗎?我建議您,親愛的讀者,低下頭咬住自己的手指,你就能听見孩子的哭聲,當你無法用力的時候,那是小女孩在呼喊:媽媽,我痛……
對孩子的傷害當然不僅僅是傷害他們的肉体,必然加諸他們的精神,何況那么多父母根本不承認孩子也有精神呢?他們認為“孩子的尊嚴”這個詞就象“四方的足球”一樣可笑。
我不知道,下跪這种姿勢是誰最早引入人類“文化”之中的,并切把它規定為對各种權力表示無條件服從的基本姿勢。這個人可以獲得反人類罪一等獎,如果可以設這樣一個獎項的話。毫無疑問,下跪是中國政治倫理的內在本質和外在形式,而其中,孩子在父母面前下跪成為所有中國倫理千古不變的“絕對命令”,成為“亞洲价值觀”的文化基礎。這里實際上存在這樣一個被認為是常識的公式:孩子,—-已經等于下跪。
武漢市新洲區劉集鄉巴西村一年級小學生江南,現在就這樣跪在了母親的面前。為什么呢?這個剛滿6歲孩子,數學期中考試得了98分而不是100分,”因此”,媽媽要罰他跪20分鐘。小江南說:”我數學本來可以考100分,由于考試慌張,將判斷線條划歪了,老師扣了2分,只得了98分。”(2000年11月21日 中國新聞社)
媽媽沒有長膝蓋嗎?或者,她對這個姿勢太熟悉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海外的孩子們同樣是一群被投置石塊的鳥群。這真令人絕望。是的,看來哪里有人類,哪里就有對孩子的傷害。不過我真擔心,對那里的批評竟然會在這里導致這樣一种論調:既然你們的大人也欺負孩子,“所以”,我們也應該欺負孩子。或者,那么,你們有什么資格批評我們呢?這就是“我們”,“我們”因此而与眾不同。
日本愛知縣有一對這樣的父母,為管教調皮的十歲儿子,將他脫光衣褲后全裸綁在陽台上,時間達四十一小時之久,其間沒有給孩子任何食物或一滴飲水。孩子最后筋疲力竭而死。這件悲劇大約發生在2000年10初。(2000年10月17日《中新社》)
在全世界,摧殘孩子几乎是一种遠古的習俗。例如在舊中國,女孩要裹足,在印度,有人將儿童的顱腦變形等等。有一段時間,在許多基督教國家,每逢悼嬰節,孩子都會受到鞭打,目的是讓他們記住希腊時代被屠殺的無辜嬰儿。(《虐待儿童》(美)羅斯 S-肯普 Ruth S-kempe C-亨利-肯普 C-henry Kempe 著 凌紅等譯 遼海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P3。)我對悼嬰節的這种儀式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是的,如果一定要懲罰,要人類記憶苦難,也許恰恰應該責打大人,大人才是過去的凶手,并可能繼續成為屠夫,為什么偏偏要打孩子們呢?這恰恰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切道德倫理都是成年人的道德倫理。
早期的希伯來人的“儿童觀”是這樣的:儿童即使不是肯定坏的,至少也是任性的,傻的,野的。儿童需要訓練,正象動物需要馴服一樣。所以,希伯來人的教育是嚴厲而苛刻的。希伯來文繆薩爾一詞兼有“教育”和“体罰”二意。《格言集》說:“馴馬用皮鞭,套驢用籠套,教儿用棍棒。”(《外國教育史略》P23。)這与中國”不打不成器”不約而同,看來,如果一定要找到超越”國情論”的”人類的普遍价值”,那么儿童觀即是。全世界普遍同意或几乎一致贊成:打孩子是天經地義的。遺憾的是,這個全世界是不全的,它僅僅是成人的全全世界,而不是孩子們的世界。而這中缺陷,到此時此刻,那個”全世界”仍拒絕反省。
是的,自從蒸气机成為大人的玩具以來,這世界發生了很多變化。然而,孩子們的處境卻沒有因此發生變化,甚至更加悲慘了,因為工業文明對降低勞動成本的無止境的追求,孩子們成為工業化最廉价的勞工。与此同時,工業文明創造了一個自己的棄嬰時代,而工業化并沒有打算拯救這些可怜的小東西,也沒有采取措施制止虐待儿童。
有資料表明,在19世紀的倫敦,送往育嬰堂的私生子中,約80%的嬰儿夭折。在1870年死于事故或暴力的3926名5歲以下的儿童中,有202名是被殺害的,95名是因成人疏忽,18名是被凍死的。在美國,1968年,加州報告有4000起虐待儿童案,1972年則上升到40000起,而弗羅里達州報告的數量則從10起上升到30000起,密執安州從721起上升到300000起。(《虐待孩子》P5,7)今天,英國每年因父母殘忍或遺棄而”殺死”的嬰儿數量估計在300-600之間。(《母親的使命》P77)
不過中國人在批判這一點的時候千万不要太謙虛,因為中國對童工的使用早已通過“丫環”、“書童”、“雛妓”和“殉葬品”的形式,達到了更高一籌的境界,并已經普及到千家万戶了。而在我們這里,長期以來還不知道什么叫“育嬰堂”,那可能就意味著,棄嬰的死亡率几乎是100%的。而且,當西方的棄嬰問題普遍受到譴責的時候,我們這里還”情又可原”地在向全世界扔孩子,而當西方的”育嬰堂”不斷改善條件并日益慈善化的時候,我們這里的”育嬰堂”卻剛剛進入19世紀,并更多是一种經濟事業而不是慈善事業。在中國,虐待儿童的公開案例數量似乎并不多,但那主要是因為懲罰儿童仍被視為是父母天經地義的權力,仍然將野蠻看做是愛的一种特殊實現形式而不予揭露。与此相反的一個原因是,行政當局和有關部門媒体并沒有在保護儿童方面承擔起公共責任。不是這里不存在罪惡,而是因為這里還沒有把罪惡當作罪惡。
求求轉自《不寐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