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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农民工讨要工资在劳动监察大队造殴无辜遭关押

2018年07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186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农民工讨要工资在劳动监察大队造殴、无辜遭关押控告状:北京市大兴区瀛海派出所不作为,渎职失职、程序严重违法、纵容、包庇打人者逍遥法外,至今不依法处理。反而株连九族北京市大兴区团河派出所与地方政府、公安串通勾结无辜遭关押、当时口头承认给予赔偿至今不兑现。
控告人:韩继怀,男,身份证号码:23082219701215731X,家住:黑龙江省桦南县曙光农垦社区C区十二委28栋67号。电话:13121738210。

一、被控告人:北京市大兴区瀛海派出所,法人:不详;办案民警:燕群飞
二、被控告人:北京福来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104国道瀛海段22号2幢6层8615室,董事长:黄泽剑,身份证:232303198303166419,电话:15311111900,15311111700。法人代表:黄云彪,电话:18610213165,公司座机电话:01057479393。二人系属父子关系。
三、北京市大兴区团河派出所,法人不详。
请求事项:
一、请求国家各信访部门及各执法机关依法督办黄泽剑赔付因打人造成的医疗、误工等费用。
二、依法追究燕群飞不作为、渎职失职、纵容、包庇打人凶手之责。
三、依法追究黄泽剑故意打人的法律责任。
四、依法追究北京市大兴区团河派出所与当地政府、公安等人员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2016年4月18号在北京市盛世恒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黄泽剑给我面试的,职务:人事经理,当时口头承诺试用期1个月,工资4000元,转正后6000元,签合同,上保险,包吃住、单休,2016年4月20日入职在北京福来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班至6月27日未发放过工资,多次索要不给,我与同事王露华一起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拖欠工资一事,劳动监察大队并找过黄泽健、物业徐总(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104国道瀛海段22号2幢吉祥天龙写字楼租给黄泽健写字楼的老板,手机号17601683077---15210277066)好几次从中调解,6月28日、29日、至7月3日承认拖欠工资之事达成共识(有证据录音为凭),给王露华结算工资,但不是全额。于7月5日下午三点在劳动局付钱(黄泽健和黄云彪父子俩没去)。7月6日下午在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解决工资一事,对方无诚意,扬言去哪告我奉陪到底'。16点10分刚跨出办公室门坎就遭黄泽剑拳打脚踢,拳打脸、头部,两名工作人员一名科长另一名是科员拉的架,在场的有黄泽剑之妻和亲姨(还有物业徐总在监察大队科长办公室没出来拉架)当时我头晕、头痛、恶心,16点20分报警,一个院墙之隔不足百米民警“居然用了一个半小时”到达现场,在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派出所问我打架一事,我说欠我工资不给还打人,将我带入瀛海派出所做笔录,2016年7月7日下午15:00左右才受理此案并告知到指定的地方作鉴定。多次找办案民警燕群飞问此案如何处理?民警燕群飞称:“找不到黄泽剑”我也没办法”!在上级的多次督办下民警燕群飞打电话告知我黄泽剑12月初回来,我给你们调解调解,问欠你工资多少?医药费多少?我便一一回答,民警称花一千多医药费并不多,2016年12月6日民警燕群飞告知我给黄泽剑做了笔录。2016年12月20号日瀛海派出所给了我一份复印件:京公大(瀛)不罚决字【2016】000005号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燕群飞警官手机号18518562634,13911252735;瀛海派出所实属行政不作为、渎职失职、程序严重违法、纵容包庇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不依法处理。
因讨要拖欠工资款遭非法拘禁事实:我与姐姐居住在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东口军转楼5--2单元打工,2017年10月15日星期天上课学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晚上回家休息,约21.20分北京市大兴区团河派出所民警058713、052787带领警察、保安、大兴区金华里居委会等20多人闯入我住处,以查身份证为由将我强制带到团河派出所非法查看通讯工具,并与当地政府和公安在争执理论时给某领导打电话请示并口头承认赔偿损失,就因我委托三姐替我讨要拖欠工资款变相株连九族,10月16日早2点多钟与我当地政府、公安勾结强行绑架押回当地非法拘禁关押17天(农垦曙光农场机关办公楼后身黑屋子里),在关押期间场长张秀国和常务场长王彦斌找我谈话(在农场信访办公室有监控和另外i两人录音录像),并承诺给我一万元现金和2018年开春种地时给我10晌地作为对我非法拘禁的赔偿损失。然而,现金给了,10晌地至今不兑现。
拖欠工资款于2018年3月中旬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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