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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弊病观察:批《吉林国企改革五年成效显著》/胡乐明

2018年03月29日 党员园地 ⁄ 共 624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正当人们欣慰地看到通钢工人团结一心抵制私有化改制、保卫国有资产取得阶段性成果,期待吉林省国资委倾听人民呼声,认真反思私有化改制问题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中国吉林网8月5日发表了记者陈小江的总结、述评式报道:《吉林国企改革五年成效显著》。从行文看,该文应是吉林省国资委提供的书面文字资料。因此可初步认定,这是吉林省国资委面对全国百姓对于该省国企私有化改制进行的广泛质疑的回应,是对于该省国企改制发出的“辩护词”。

反复读了这份满篇套话官语的“辩护词”,颇有似曾相识之感。稍加留意的读者,就能注意到,从县区、地市到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几乎所有关于“国企改制”的官方总结文字材料(汇报材料),都是一个模式,都是如此这般为国企私有化改制大唱赞歌。记者陈小江的这篇报道,确实是把吉林省国企改制的“伟大成就”淋漓尽致地作了展示。而且通篇用数字说话,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人,笃定深信不疑。然后,在很多深知“其中味”的人们眼中,这是“满纸荒唐言”;我认为,如果说这是吉林省国资委对其主导的国企改制进行辩护的辩护词的话,那么这其实是一篇缺乏说服力却颇具迷惑性的“辩护词”。

梳理一下,该文大致谈及以下几点:一是国企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二是改制攻坚的主要方式,三是国企改制的辉煌战绩。

一、私有化是化解国企困境的唯一出路吗?该文开篇即摆出“严峻形势”: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之初,“吉林省国有经济比重长期高达80%,国有企业数量多,历史包袱沉重,企业改制困难大、任务艰巨。2004年,吉林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816户,其中10%已经两年以上没有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了,职工下岗、工厂不开工,大门锁起来;有50%以上的企业是资不抵债的;总的净资产比重已经很低,而且还在像伏天里的冰棍一样不断消蚀。如果不改制,企业包袱卸不掉,项目建设缺少载体,外来资本、金融资本就进不来,发展就没有动力和活力,就业、社保、稳定等很多社会难题也难以解决。“

我相信,不但是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吉林省,而且在全国各地,国企面临的困境,路人皆知。但是要历史地认识国企困难,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而决不能因为国企困难而视之为包袱,而置之死地而后快。

国企真的已经山穷水尽、无路可走了吗?国企面临的困难,无非在以下三个方面:资产负载率过高,有的达到资不抵债的程度;企业办社会负担重,很多大型国企一直承担着自办中小学等社会性机构的重任;由于曾经承担着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招工指标,一些老国企人员超编严重,富余人员较多,人工成本负担过重。

资产负债率过高是关键问题所在,是国企的难中之难。没有流动资金,企业就停摆。国企背靠大树,是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本应各地政府代表国家出手相救,哪儿用得着依赖什么“外来资本、金融资本”?

历史地看,国企债务负担过重是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1980年代中期,新建国企的资本金和老国企的技术改造,全由企业从银行贷款。国企的债务从此开始在银行利滚利地“滚雪球”,越滚越大。国企主要债务是为国企建设和发展进行了投入,一大批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现代化技术装备的国企,是靠贷款建设和不断进行技术改造的。国企的这些银行债务并未蒸发,主要凝成了固定资产;其金融债务增量则是利息滚动而来。一大批本来效率很高的国企,在建设或者长期的大型技改中国家并未出资的情况下,负重前行,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鉴于此,卸掉国企的债务包袱是国家作为国企唯一股东的应有职责。可以设想,一旦国家真正成为国企的出资人而不是实际上不出资或不进行再投入,而是实施 “债权转股权”的改革措施,一举解除企业的债务包袱,让国企轻装上阵,国企凭着其政治优势、技术装备等各种优势,绝大部分都会焕发生机。

事实其实已经作了证明。人们记得,1990年代末期国企“三年解困”中,极少数享受到国家“债转股”政策的企业,立马起死回生,重现生机。还有,在各地国企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转让国企产权,支持一些国企首先用出售企业主业之外的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打折处理了金融债务,卸掉了债务包袱。结果,在寻找、等待所谓“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企业还是那个企业,机制还是那个机制,管理层还是那个管理层,职工还是那些职工,却在一年之内就由亏损上千万甚至数千万元的亏损大户华丽转身变为当地盈利特大户。原来,所谓亏损,根本就没有亏损消耗一分钱的现金,只是账上的银行利息支出造成了财务报表上的数字亏损。

由上,很清楚,国企只要国家出资到位,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把国企债务负担过重这个困扰国企的最大最普遍的问题一举解决,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办社会和冗员分流问题,几乎可以肯定,绝大部分国企都会重振雄风。因为大多数国企主要就是被沉重的债务压得趴下了,什么机制僵化之类纯属骗人的鬼话。

因此,若诚心解决国企困难,本来问题是很明白的,只要对症下药,绝大多数企业都会药到病除,重获生机。可以说,振兴国企,发展公有制经济,各地政府“非不能也,乃不为也”。我们的地方政府被一些新自由主义主流经济学家牵着鼻子走,极尽全力妖魔化国企,坚定不移地断定似乎只有私有化,才是灵丹妙药。

吉林是国家老工业基地,工业存量极为丰厚,国有经济基础十分坚实,有着素质极为优秀的工人阶级队伍,本来是重振国企雄风、大力发展国有经济的最重要的根据地。可是,从吉林省国资委负责人的发言来看,他们却对工人阶级的“国有情结”倍加嘲讽,言谈之中对“私有情结”却十分欣赏。这似乎就注定了该省国企改制的路径必然是私有化。

可以清楚地看出,陈小江在文中宣扬的“国有企业冰棍论”和断定的“如果不改制,企业包袱卸不掉,项目建设缺少载体,外来资本、金融资本就进不来,发展就没有动力和活力,就业、社保、稳定等很多社会难题也难以解决。”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只要真心“毫不动摇地发展国有经济”,国企困难是可以迎刃而解的。而私有化却是置国企于死地的一条不归路。每卖掉一家国企,就等于消灭了一家公有制企业。

二、国企改制私有化大方向决定了国企改制方式

陈小江在文中告诉我们,2005年初,吉林省开始采取多种方式,开始了国企改革会战。主要措施有: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积极化解企业金融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多种形式推进改革,采取引资重组、整体出售、管理层收购、辅业改制、分立改制、先破后售(组)等多种形式推进改制,维护职工利益,妥善安置职工。

这些改制措施,“引资重组、整体出售、管理层收购、辅业改制、分立改制、先破后售(组)”,一言以蔽之,核心就是对国企进行私有化改造。其他什么筹措改革成本、化解企业金融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安置职工等都属于私有化的配套措施。这种做法当然不是吉林省国资委的独创,国企私有化浪潮席卷全国,各地皆然。

完全可以设想,假如立足点在于振兴国企,在于发展国有经济,化解金融债务、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就是很好的举措。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本来和很好的配套措施,却是为私人资本着想,为私人资本发展搭建的优质资产平台。地方政府严重歧视国有、崇拜私有的“私有情结”,决定了国企改制方向和路径只能是私有化,只能是快速瓦解一家家国企,只能是国有资产、国有经济不断萎缩,最终被完全彻底消灭干净。

三、国企私有化改制果真战果辉煌吗?

陈小江在文章中说:“经过全省上下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到2006年初,列入攻坚计划的816户企业全面完成改制任务,整体上实现了由国有及国有控股转变为股份制或民营独资,职工劳动关系实现转换,债权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国有资本结构得到优化,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到目前为止,全省3366户工业及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安置职工100万人,支付改制成本229亿元。改制后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国有资本控制力明显增强。到2008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4118亿元,比2004年净增1318亿元。”

私有化改制成果真是令人欢欣鼓舞啊,你看,该省3366户国企改制后,企业重现生机,职工妥善安置,国有资产不但没有减少,反倒大幅度增加。这不就是国家、企业、职工的多赢局面吗?可惜,此类全国各地政府反反复复高唱的私有化改制赞歌,只能归之于天方夜谭。

列入攻坚计划的重点国企“整体上实现了由国有及国有控股转变为股份制或民营独资”。很清楚啊,大型重点企业尚且主要是转让产权,改制民营,何况其他中小型企业。国企改制以来,改制就是私有化的代名词。“3366户国企完成改制任务”,就是绝大部分国企实现了改制私有。尚未“民营独资”的国企已经不多了,可能就是像通化钢铁那样职工达数万人的极少量特大型国企,还有待于一步步走向“民营独资”。国企被强行一家家“卖光送光”,每卖完一家国企就是完成一家国企的改制任务,这是全国各地政府统一的口径啊。

3366户国企改制民营,“安置职工100万人”,平均一家企业只有大约300名职工,估计数字有点保守,通钢一家就是36000多职工呢。而所谓“安置”者。就是“买断职工工龄”之后,让职工下岗失业。在改制中,国企绝大多数职工向来对于这种所谓“安置”闻而色变,不寒而栗。因为一旦被“安置”,就意味着彻底失业,就意味着饭碗被砸,就意味着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就意味着从此陷入赤贫的泥坑。而我们各地经常声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地方政府官员,在国企改制中不分青红皂白强行和企业职工单方面解除合同,却还厚着脸皮说什么“安置职工”甚至还是“妥善安置职工 ”。要知道,国企一旦改制民营,绝大部分企业失业之后将限于自身条件而勇武再就业的可能,只有极少数职工有可能在改制民营后的企业上班,且不说经济待遇早已和原国企不可同日而语。通钢36000名职工,“转换身份”后还有12000名职工上班,在全国是少见的,一般改制企业是远远达不到原国企三分之一的职工上班的。这是因为通钢是特大型企业,而且私有资本还没有控股,只占大约三分之一的股份。如果控股之后,职工就几乎全部面临失业,民企将会招聘人工成本更低的农民工来代替原国企职工。这已经是公开说出来了的计划。

更令人费解的是,陈小江文中说:吉林省“各地、各部门抓住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的政策机遇,把并轨试点与企业改制相结合,通过并轨试点促进企业的改制,极大地促进了职工劳动关系的转换。”这种“并轨”,实际上是使下岗失业职工面临的生活困境雪上加霜,即原来国企职工下岗待遇全部取消,不但没有生活费可领,而且从此要由失业职工本人自掏腰包交纳各项社保费。这种措施改革,竟然被视为“政策机遇”!这只能说明,该省“各地各部门”对于曾经的工人阶级的感情淡漠到了何种程度。真是官员荒唐言,百姓辛酸泪啊!

陈小江说:“改制后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发展速度普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国有资本控制力明显增强。到2008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4118亿元,比2004年净增1318亿元。”改制民营后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我完全相信。原国企的巨大债务负担全部打折处理了,债务化解消失了,自然不会有经营利润被贷款利息侵蚀的可能,即便仍然是国企,照样“重新焕发生机”,与所有制和经营机制是毫无关系的。

至于什么“国有资本控制力明显增强”,很明显就是笑谈了。国企几乎全部改制民营化,所剩无几,还会有什么控制力可言?君不见,民企建龙集团“零出资”持有2005年第一步改制后的新通钢集团36.19%的股权,就完全控制了吉林省国资委尚持有46.64处于控股地位的新通钢集团的经营管理权,如果民企控股了,“国有资本控制力”体现在哪里?那些将国企全部产权贱卖给私人资本的民企,又如何体现国有资本的控制力?

更奇的是,“到2008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量达4118亿元,比2004年净增1318亿元。”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文章不是说的很清楚吗?“816户企业全面完成改制任务,整体上实现了由国有及国有控股转变为股份制或民营独资。”“全省3366户工业及非工业领域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绝大多数国企已经变身私有,国企资产反倒增加?要知道,所谓企业总资产是不论企业资产负债率多高,都在资产统计范围。众所周知,国企改制越深入,贱卖甚至白送的国企就越多,国有资产无疑就是越来越少。这是常识。吉林省绝大多数国企已经改制民营,国企资产总量何以反而大增?莫非吉林省国资委有非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魔术本领?还是吉林省突然发现了储量极为丰富的油田或者有色金属甚至直接就是金矿?还是只不过是数字游戏?比如说,持有通钢36.19股权却获得通钢实际控股权的建龙集团,短短三年时间就使企业负债由10亿元上升到267亿元,这267亿元也算是国企资产增值吧?抑或,一些不仅实际上而且名义上都已经被私人资本控股的企业,当地国资委持股比例已经非常低了,这些民企的投资也算作了国有资产的增值?或者,经过资产重组的国企被民企绝对控股后,国有股份比例已经极小,其企业总资产仍然还算作国有资产(本应按照持股比例算资产比例)?总而言之,国企改制使国企资产不减反增的现象过于奇特。我相信国企改制后净资产总和有可能增加,因为大量金融债务打折处理了。但是在大量国企卖掉后国有资产反而增加是不可能的。如果说国企新项目投资增加了国企资产,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连通钢这样的优质国企都要私有化,还能大手笔投资建设国企?即便有国有工业项目开工,其建设速度是远远比不上该省国企改制攻坚力度的,那可是“大员上阵、全力以赴、限时间定任务”的运动式改制啊!我们希望该省国资委为读者解疑释惑,把国企资产在私有化改制中不但没有流失,反而大幅度增值的先进经验尽可能详尽地披露出来,以便各地学习取经,推广应用,使全国国有企业在“改制进入深水区” 之后不断增值。如此,当然善莫大焉。

《中国经营报》有一篇文章标题是“还原陈国君之死:一场失败的国企改制”。其实,我以为,国企私有化改制岂止在通钢一家企业失败。要知道,该省地方工业龙头企业通钢的改制,被吉林省视为国企改革的成功案例、成功典范,在当地素有“阳光改制”之称。成功典范尚且如此不堪,况其他非“成功典范”的国企改制呢?

国企职工并非反对国企改革,广大职工对于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而进行的转换内部经营机制的各项改革措施,一向是非常支持的。但是,他们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打着改制旗号,搞什么“产权制度改革”的贱卖国企的败家子行径。此次通钢事件,工人们“举起森林一般的手”制止了民企控股国企的私有化行为,保护了国有资产,赢得了广大百姓的齐声赞许,就已经充分展示了民心民意,充分表明了人民群众对于误国误民的私有化改制多么深恶痛绝。我们希望,吉林省国资委以此为契机,对于国企私有化改制进行深刻反思,倾听群众呼声,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重申的“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神,查处纠正私有化改制中的问题,毫不动摇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实在在地还公有制经济以主体地位。

陈小江的文章,经充实内容后,同一天署名司马小江,改题为《吉林国企改革攻坚回顾--发展永无止境 改革未有穷期》,在中国网等网站发表,传播很广,影响较大。本着“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态度,我把自己的读后感写出来,与吉林省国资委以及广大读者共同探讨,并请批评指正。   _(博讯自由发稿区发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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