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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弊病观察:广东国资委主任:十家国企有五家造假

2018年03月28日 党员园地 ⁄ 共 11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广东十家国企,有五家造假!”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上周三出席省人大会议小组讨论时,愤然向那些为求一己私利、罔顾国家利益的行为发炮。他赞成将部分目前由政府包揽的审批项目,交予会计师、设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但对这些机构的公信力表示担忧,因为正是这些“专业人士”,与部分国企沆瀣一气,大做假帐,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他还警告说,除非中介机构自律,否则国资委将自己请会计师,对国企进行审计。

据同组部分人大代表揭发,广州地铁一号线车站的维护结构工程,中介公司勾结设计院和施工单位“报大数”,每个车站报价一亿元,经过专家核实,实际上只需六千万元,纳税人因此省了四千万元。这类“两头食价”的情况,在省内很多财政支出项目中普遍存在。还有代表透露,法院拍卖厂房,中标者却无法办到产权,经人“指点”,花六十万元透过中介便全部搞掂。难怪刘富才担心中介市场会变成“另一个权钱交易的场所”。

这几位人大代表的担忧不无道理,对侵蚀公众利益的行径恨之入骨亦可以理解。同一天,国家财政部宣布,内地国有企业去年实现利润一万六千两百亿元,上缴税金一万五千七百亿元,双双创下新高。国企做假帐,意味鲜原应该上缴国库的钱,流入了企业自己甚至是个别人的口袋。

然而,将所有责任推到中介机构身上,则有倒果为因之嫌,因为造假问题的始作俑者,是拥有权力的国企及其老板。

制度缺陷硕鼠猖獗国企做假帐并非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但愈演愈烈的趋势却令人瞩目。国资委数字显示,○四年对一百八十一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中,发现十三家涉及造假;时隔三年,造假比例仅在广东就达到一半,恶化程度可见一斑。

按照内地《刑法》,承担资产评估、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属刑事罪行。也就是说,做假帐风险极大。中介机构愿意铤而走险,皆因国企这类垄断企业利润丰厚,且有权有势,比跟其他企业“拍档揾食”风险要低得多,透过造假“各取所需”,绝对值得一博。即使被查出,国企这个能量通天的“委托人”,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不了发一纸“道歉声明”,牢狱之灾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总之,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天大事有“老板”顶鲜。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现行制度的缺陷,国企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的支配权并没得到有效制衡与监督,钱归自己用,风险由国家承担。经营者集企业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于一身,有权决定审计人的聘用、续聘和收费,既是“审计对象”,又是审计委托人。作为国企会计或中介机构,与其坚持原则,不如同流合污配合造假,否则,只有执包袱无饭开这条路。

老百姓才是国企的真正股东,做假帐是对股东资产的公然侵占,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胡总在中共十七大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局应当将那些涉及造假的国企公诸于众,否则,国库终有一日被硕鼠们掏干噬净。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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