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仙转自博讯网
2020年9月1日,福州9.12鞭炮案当事人何宗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二审法院福州中院裁定原审判决部分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闽清法院重审。2020年11月1日在闽清法院开庭,但当局以疫情为由,未让何宗旺到庭审现场,而在福州一看以视频方式参与诉讼;只有辩护人闻宇律师、张金武律师还有何的两位姐姐进入庭审现场,当局禁止了其他人员旁听。
现获知本案已于2020年12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书》:
一、对被告人何宗旺犯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二、被告人刘世强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三、扣押在案的笔记本电脑二台、电脑包二个、移动驱动盘一个、各类培训材料、有关政府信息材料、何宗旺护照一本,中国农行银行卡一张、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卡一张予以没收,由暂扣单位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上缴国库。
何宗旺发回重审后遭原审法院维持“原判”,仍获重判四年,这明显是对地面人权捍卫者的强烈打击报复。
家属对此判决表达强烈不满,他们认为何宗旺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当局以“依法”之名,对何宗旺的迫害,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家属将同辩护人着手上诉事宜。
何宗旺现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本案回顾:2018年9月12日上午,福州众维权人士自发前往福州市第一看守所迎接“小709案之福州大抓捕”当事人(14人获刑)之一的严兴声出狱。大家按传统风俗放了一串鞭炮驱除晦气,迎接其刑满释放。不料众人竟遭早早"蹲守"在现场的公安围堵抓捕,众维权人士连同家属及刚刚释放的严兴声在内三十人多人全部被带走拘留。
一个月后大多数人被以各种方式释放。林应强、何宗旺、唐兆星和林兰英四人被以"寻衅滋事"口袋罪刑拘、批捕(何宗旺另案处理)。
2019年8月30日,何宗旺一审被福州闽清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被重判4年有期徒刑。
2020年4月17日,林应强、唐兆星一审被福州仓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各三年,林兰英一年十个月。
2020年7月8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对林应强、唐兆星、林兰英寻衅滋事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7月12日,林兰英刑满出狱。
2020年8月19日,林应强、唐兆星被移送福建省武夷山监。
2020年9月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何宗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闽清法院重新审理。
2020年11月1日何宗旺发回重审一审开庭。
2020年12月4日闽清法院以何宗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何宗旺简历:福建省福清市的公民,长期致力于为弱势群体发声。2014年在北京经营药材生意的他因为转发金水桥事件的帖子被刑拘37天。2015年开始参与线下围观,4.29苏州拜祭林昭,到郑州旁听贾灵敏案庭审。
两度赴庆安围观徐纯合案,期间被拘留十天。
“709”系列案的潍坊案中被捕。潍坊看守所内遭受连续六天的疲劳审讯,关押近三个月后脊椎囊肿爆裂,导致下肢瘫痪且大小便失禁。潍坊看守所将其送院后,通知其家人取保接回福建老家治疗,留下后遗症。
2018年9月12日,何宗旺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门口迎接刑满获释的严兴声时被抓捕,起诉,关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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