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杨玉梅转自博讯网
2018年1月24日我到上海市杨浦区法院立案庭起诉:巢星飞、巢鸿飞、巢乃飞伤害我一案赔偿至今,遭到杨浦法院的层层围剿。
第一次2018年2月6日下午杨浦法院立案庭的万法官要我把起诉书材料拿回去,声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过了,不能再起诉。
再一次2018年3月2日下午接杨浦法院电话。法官周萍。由法官助理冯娇君找我谈话。
冯助理对我说:“你为什么要打官司?可以撤诉了,年纪大了出去玩玩”
自从巢家三兄弟把我左眼打瞎后,我上诉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韩杰也对我说:“你可以撤诉了”。
中国的法官为什么不按照法律办案?为什么不用法律为受害人鸣不平?为什么要剥夺受害人的合法诉讼权力?!
让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难道中国的法律是为犯罪分子服务的吗?!
我被巢家三兄弟打瞎左眼,我按照法律起诉法院要求赔偿,难道也要受到法院的指责?我的合法权益谁了保护?!
冯助理说:“现在法律有空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再民事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我说:“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法释义就是保护我的法律依据,法院不受理,法院就给我裁决书,我可以上诉”。
我说:“四年多来杨浦区公、检、法帮助罪犯一起围剿我受害人,杨浦法院不替我主张正义,还要叫我撤诉?我要把官司打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去”!
2017年6月22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刑事庭法官孙颖找我谈话:
孙颖明确说:“刑事庭对以下几点不属于赔偿范围”。
一、残疾赔偿金。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律师费。
法官孙颖告知我刑事庭对以上三种不能判决赔偿。
民事庭冯助理说:“刑事与民事不能衔接”。应该是惩罚罪犯与被害人权益不能衔接!
刑事与民事不能衔接;是腐败与法律不能衔接!
上海市杨浦区法院至今用种种违法的理由来愚弄被害人!
五年来我没有听到过一句公、检、法机构对我被害人的正义呼声!也没有听到过一句同情怜悯的语言!五年来就听到看到公、检、法千方百计为犯罪分子解脱与减刑!
五年来我亲眼目睹了中国司法腐败病入膏肓!
被害人:张焕文
2018年3月5日
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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