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面铺开对国营企业改革计划,此次改革与上个世纪90年代由时任总理朱镕基主导的分流资产与债务的国企改革不同,与当前的打击腐败运动相结合,含有清理国企诸多问题的性质,中国官方媒体今天广为报道上个星期就结束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的决议精神。
媒体关注国企改革中重要一项,即砍减国企领导人多达百万年薪的工资制度。中国国有企业被指控红利不清,国企领导人高薪没有养廉,相反成为中国贪腐严重的一个温床。多家媒体透露,国企不仅成为咎待改革的领域,也将可能成为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继续反腐的清查对象。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决定的一项改革计划,主要建议是,中央级国企以及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百分之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改革草案还要求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此次国企改革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大型国企领导人薪金制度改革与国企内部分股的改革同时进行,积极鼓励企业员工参股使企业含有多重股份制度,过去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机构以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因此有望在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官方报道说,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这次出台的薪酬制度改革,就是要缩小不同领域央企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差距,拉平金融和实业的薪酬水平。数据显示, 2011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3年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
而国企混合制改革实际上在不少地区已经试点展开,最早由广东省推出「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甘肃、山东、江苏、云南、湖南、贵州、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广东等16个省市推出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发展国企混合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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