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由中国民主党反酷刑观察员金涛转自https://sciede.wordpress.com/2017/02/02/供党员和读者阅读
毛泽东与中共酷刑的演变(1)
冷涛:毛泽东与中共酷刑的演变(1) – https://wp.me/p7EP5D-w0g
毛泽东将酷刑与中共的罪恶捆绑在一起(SOH合成)
记者/主持人:冷涛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冷涛综合报导)
中共靠暴力和谎言维持着其邪恶政权。毛泽东赤裸裸的啸叫与中共谎言机器的粉饰掩盖了无数的真相,其中,中共暴力的主要手段——酷刑,一直在中共的谎言遮盖下滥施。这是毛泽东的“开创”与最大发挥。
数千古罪人,还看毛泽东——这是最好的归结(香港人文哲学会图片)
“在毛泽东眼中,民主、法治、自由、人权等更是无一不被打上资产阶级文化的标签,是虚伪的资产阶级欺骗人民的工具。”(何清涟:《毛泽东: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
中共迫害法轮功百种酷刑(网络图片)
美国记者埃德加 P. 斯诺在其1937年所著的《西行漫记》中引述毛泽东的原话称:“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句话道出了毛的狂妄与执政理念极度荒唐。毛泽东把持中共之后,一直到其篡政拥帝王之位,其对宪法、法律仍旧抱着蔑视的态度。
毛泽东“无法无天”的真实记录(网络图片)
1954年毛泽东在中共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中更是将中共的邪恶本质暴露无遗:“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在毛泽东眼里,痞子们的酷刑才是治国的最佳手段,而他自诩的马列政党的流氓无产者的实质那就是“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
中共在高举“毛泽东思想”的过程中理所当然遵循“毛指示”,咋一看,中共的刑罚中并无相关带有酷刑特征的“刑罚”,但其在暴力维持政权的将近70个寒冬中,谎言遮掩下的酷刑成为最主要的“法外手段”,而这种手段更被广泛运用与其政权危机或大举迫害民众的所谓运动中。
中共从建党权斗、清除异己、掠夺原始资本、迫害中国人民的每一次历史事件中,几乎无一例外运用了酷刑手段。这与中国历史上各王朝定制“酷刑”具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中国历史上,各朝代颁布的刑罚中,具有酷刑特征的占比较大。如秦国商鞅变法“什伍连坐法”、西汉汉文帝前施行的五刑(墨、劓、刖、宫、大辟)以及此后的笞、杖、徒、流、死五刑,这是“定制”刑罚,公开而不隐秘。
更重要的是,古代“刑罚”规定了严格的施用范围,并对罪名确凿、犯罪手段恶劣者比照刑律公开处置。
中共为了证明其“伟光正”,在其书写的中国历史中,渲染历代统治者的所谓酷刑,并误导民众各代王朝的“凶残”。但实际上,中共的酷刑与历史上的酷刑迥然而异,如商鞅被车裂,袁崇焕遭凌迟,都只是死刑的行刑方式,对未判死者实施的酷刑远远不如中共。
此外,中国古代的酷刑除宦官擅权、宫廷内斗、排斥异己中启用,更多的则用于违背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犯罪证据确凿的有罪之人。这是一个根本的大前提。与中共的酷刑用于无罪者、广泛运用与迫害大相径庭。如妇女通奸被认定犯有“淫罪”,在对其实施的酷刑中,将她“半赤裸下身绑坐木驴上钉尖,插入女人下身,游街示众”。
这其实是在宣讲“万恶淫为首”的中国传统理念,对违背妇女“三从四德”等道德观通奸淫妇的惩戒,目的也是教化民众约束自己,不可恣意妄为。
中共建政至今,通奸并未列入罪名,中共官员通奸者比比皆是,犯事者均可逍遥法外。
因“发型”酷似毛泽东而被剃“阴阳头”的李范五(网络图片)
再者,古代刑罚中并非都是酷刑,如“髡刑”,这是源于孔子“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出于“孝”与“德”的根本。强迫剃头,更可以认作犯事者丧德不孝而动用的惩治与羞辱手段。罪人的“行头”展示给民众,告诫民众不要重蹈覆辙,暗示人做好人,以维护社会秩序。而清人入关“留发不留头”,辛亥革命“剪辫子”是另一回事。但是,毛泽东的文革剃“阴阳头”则分明是一种人格侮辱。如原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曾兼任黑龙江省省长)的李范五,在毛的文革中就因“发型”酷似毛泽东而被剃“阴阳头”受尽百般凌辱。
人类进入20世纪下半叶,各项科学技术发展起来,而中共的酷刑也在这一基础上全面升级,其酷刑种类愈来愈多,无计其数,让人毛骨悚然的酷刑至今仍在中国大地上延续。
归结起来,中共的酷刑均以“私刑”方式在暗中施暴,具足反人类罪主要特征。被施用者涵括范围“无所不包”。而中共党魁江泽民当政时期,中共酷刑演绎到了最高峰,其中“活体摘除器官”就被定性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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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二月 2, 2017 by 孙青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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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ged 酷刑、迫害、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