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搜羅了06年至今內地維權律師遭酷刑對待的案例,列出當代中國十大酷刑,準備於本港時間今天,於聯合國聽證會討論中國內地《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報告時,質詢中國代表。
1.暴力毆打
長時間暴力毆打律師,方式包括繩索捆起後拳打腳踢、抓住頭部撞牆、錐刺刺往肛門等。
河南律師張俊杰去年3月21日遭建三江大興公安分局人員以礦泉水猛擊頭,連續掌摑七、八次,再踹到地上暴打,最終三條肋骨被打斷。
2.電擊
刑訊人員以高壓電警棍電擊身體各部位,尤喜電擊生殖器官。
北京律師李和平07年9月28日遭一群身份不明人士禁錮於地下室,遭高壓電棍電擊至滾地。
3.灌食/注射藥物
將喉管從鼻孔插入後強行灌食,或強制注射藥物。
2010年4月,北京律師金光鴻遭不明人士綁架至精神病院,被強制注射及服用多種藥物,並從鼻孔插入喉管強迫進食。
4.禁止進食和治療
拒絕為身體虛弱或患病律師提供食物及治療,時間可長達十日。
2012年6月,大連律師王永航替法輪功辯護而被判監七年。期間王永航遭酷刑對待而生命危殆,但當局拒絕提供醫療檢查。
5.性暴力
針對生殖器官的酷刑,方式包括強迫脫光衣服、被竹簽捅生殖器官,以及其他性侵犯等。湖南律師在12年遭益陽檢察機關非法拘禁87日,期間被迫脫褲、數自己的陰毛。
試想想假如當事人是你,或你的親戚朋友,你有何感受?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將會出席聯合國聽證會,希望內地維權律師遭遇得到國際關注。酷刑何止5招這麼少,下集講講另外5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