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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中国履行国际公约情况
2015.11.17 22:05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星期二对中国履行禁止酷刑的国际公约情况进行了审议。
该委员会的联合国专家向中国高级官员提出了中国警察局和监狱里普遍存在酷刑、政治犯特别容易遭受酷刑、以及被羁押者在羁押期间死亡等问题。
《路透社》报道说,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吴海龙大使承认,中国离全面消除酷刑还任重道远,但他声称中国在反酷刑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步。他说,“自“2014年以来,公安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的审讯全面采取录音录像,并且将逐步把这种制度推广到所有刑事案件的审讯。”
人权活动人士和人权组织指出,在今天的中国,酷刑往往是发生在拘留中心以及非正式的拘押场所,即所谓的黑监狱中。
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早些时候发表声明说,实行酷刑在中国有两个主要目的,一个是获取口供以作为刑事起诉的证据,另一个是进行惩罚。酷刑的手法包括坐老虎凳、禁止睡觉、将人长时间铐在椅子上或床上,大小便时也不放开、将人暴露于酷热或酷寒,将人长时间吊起。
但中国大使吴海龙在星期二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的审议会上表示,中国禁止非法获取证据,禁止强迫被羁押人员自证有罪,“以预防通过酷刑进行审讯。”
与此同时,批评人士指出,自证有罪的问题在中国普遍存在,而且被羁押者自证有罪的录像也通过中国中央电视台反复播放。
国际特赦指出,在中国,那些政府认为有政治问题的人特别有可能遭受酷刑。那些人包括维权人士,因贪腐问题被拘留的人,法轮功信仰者,被指控从事分裂活动的西藏人和维吾尔族人。现在也有提出反对酷刑的律师遭受酷刑。
吴海龙星期二在日内瓦表示,中国二十七万律师在中国的法治、维护人权反对酷刑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说,“律师是中国的法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星期二的审议会上,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一些成员还建议中国设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调查酷刑问题。他们还对中国监狱对待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变性人的做法,其中包括电击,提出了质疑。
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正在对中国履行国际禁止酷刑公约问题进行审核。中国在1988年批准了该公约。上一次该委员会对中国进行审核是在2008年。当时该委员会得出的审核结论是,中国普遍存在经常性酷刑,并对此表示严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