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本网获悉:高月女士自 2015 年7月20日被带走,至今下落不明。高月女士在一个由欧盟资助、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与李和平律师合作的、意在中国推动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项目中担任助理职务。
2015年8月12日,高月辩护律师李国蓓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8月6日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该决定书称:因高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期间,高月的家人和朋友试图与其建立联系,实现通信权,未果。天津警方已经向高月的代理律师承认办案单位已经收到这些信函,但是没有答应转交高月。
2015年11月19日,高月的另一名代理律师王飞收到了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就之前王飞律师向其提出的对天津河西公安分局违法办案、阻止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实现辩护权的控告给出了控告理由不成立的答复。之后,王飞律师又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依法会见、了解案情和保证通信权的申请。
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高月的家人朋友仍旧没有收到她的半点音讯。本网对于她可能正在面临的压力和境况感到非常担忧,并将持续关注高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