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反酷刑日】
“中国律师十大酷刑排行榜”
【1】暴打
使用暴力对律师进行长时间殴打,方式包括:连续扇耳光,用矿泉水瓶或拳头猛击头部、颈部、腹部或胸部,将人踹到地上暴打,抓住头部撞墙,用绳子吊起或绑在床上进行拳打脚踢,用锥刺刺穿肛门等。
案例:2014年3月21日,河南律师张俊杰在建三江大兴公安分局被公安人员用矿泉水在头上猛击,连续扇七八个耳光,踹到地上暴打,最终被打断三根肋骨。(《张俊杰律师:建三江殴打、拘留律师事件实录》)
【2】电击
以高压电警棍电击律师身体各部位,尤其是生殖器官。
案例: 2007年9月29日,北京律师李和平在北京遭到一群不明身份者绑架到郊外的一处地下室中,除了受到暴打外,李律师被高压电棍电击到满地乱滚。(《李和平律师关于自己被殴打的个人声明》)
【3】灌食/注射药物
将食物灌入律师鼻管,可使人气管出血甚至窒息;强制注射药物,使人神智不清。
案例:2010年4月, 北京律师金光鸿被不明身份者绑架,随后被带到精神病院注射和强制服用多种药物。期间,金食欲不振,有人在他的鼻孔插入喉管,强逼他进食。释放后,金感到全身疼痛,只能进食流质食物。(《阿波罗:多维权律师控当局实施酷刑 金光鸿被关进精神病院》)
【4】性暴力
针对律师生殖器官进行的酷刑,方式包括:强迫脱光衣服,以竹签捅生殖器,性侵犯等。
案例:自2012年7月29日起,湖南蔡瑛律师被益阳检察机关非法拘禁及刑讯87天。羁押期间,检察人员强迫蔡瑛脱光裤子,并命令其数自己的阴毛,同时还要求其回答 “阴毛和头发有什么不同?烧起来的味道好闻不?”(《蔡瑛律师事件实录》)
【5】禁止休息
对被拘律师进行长时间连续讯问,剥夺休息时间,可导致腿部肿胀、体重骤降、呕吐、晕厥等后果。
案例:2011年,广东律师刘士辉被公安非法羁押108天。期间,他曾被审问五天,期间不准睡眠。他的腿部肿胀了两倍,体重下降了七八磅。(《维权网:人权律师刘士辉首度讲述被关押期间遭受的酷刑》)
【6】禁止进食和治疗
即使律师身体虚弱或患病,也不予提供食物或药物治疗,时间可长达数十天。
案例:2012年6月,大连律师王永航因为法轮功辩护而被当局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七年,被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期间,王因遭到酷刑对待而出现瘫痪症状,病重而陷入生命垂危,然狱方仍拒绝家人提出医疗检查的要求。(《自由亚洲:王永航狱中遭酷刑生命垂危》)
【7】关禁闭
长时间将律师单独关押于封闭环境之中。
案例: 2011年2月19日, 北京律师江天勇被公安扣押、审问及殴打超过两个月,期间他一直被羁押在看不见阳光的房间里。(信息来自本人)
【8】烟熏/烫伤
烟熏和烫伤律师脸部或身体其他部位。
案例: 2007年11月28日, 北京律师高智晟在秘密绑架后五十多天内,高志晟的眼睛及鼻子被公安以至少五根香烟烫伤和烟熏。(《高智晟: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
【9】侮辱
透过言语或行为侮辱被拘律师或其家人,方式包括:强行关铁笼,以粗口辱骂,强迫在地上爬行等。
案例:2008年4月15日,北京市西城公安人员将北京律师倪玉兰(女)抓到派出所进行关押。关押期间,警察朝倪玉兰脸上撒尿。待倪玉兰呼喊“救命呀,警察打人了”。(《倪玉兰致维权网的公开信》)
【10】威胁
以恐吓性语言对律师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案例:2014年3月21日, 北京律师唐吉田在建三江大兴公安分局被公安人员威吓,声称要将唐律师活埋、割肾,甚至犬决,胁迫他在笔录上签字。(《唐吉田:难忘在建三江公安手里的十六个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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