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转自博讯网
强县法院,不顾党中央国务院的三令五申,明目张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抗,目无党纪国法,花费巨资新建武强县法院大楼,占地十几亩。
武强县法院执法犯法,为抢占建设大楼的用地,竟指示没有执法权的法院工作人员带警械在土地承办人李二磊(身份证号:131123198603010010,手机号13633189432)及李飞(身份证号:131123198406020033,手机号18632827186)的合法拥有的耕地上挖地基、打垫层、拉铁丝网、垒墙等非法活动(有录像为证)。更为恶劣的是,2014年9月15日上午,武强县人民法院将守护自家田地的李二磊夫妇非法拘禁到派出所,长达1天,并且采取了禁食禁水的卑劣行径。
我们曾于案发第二天,即2014年9月16日上午到衡水市纪委和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衡水中院工作人员(李柱)接待我们,并接受我们的材料。但24号,我们再次询问情况时,该工作人员却说材料丢失,并对我们横加指责。
衡水市中院的做法让我们十分生气和绝望,这种损害百姓利益并且违抗中央政策的行为他们毫不在乎。百姓的正当利益受损,违法乱纪的行为横行,百姓该何去何从?我们郑重向河北省纪委各位同志求援,看在我们都生活在燕赵大地上,请帮帮我们没权没势,没人关心的普通农民!
武强县新建大楼位于武强县新国税局东邻,占地十几亩,其中非法侵占李二磊、李飞土地4亩,且至今未予协商,未给予任何补偿,且武强县人民法院未给出任何合理或不合理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