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转自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2014年10月16日,湖北省襄城区檀溪派山所汪雄警官向访民宋新斌出具了襄城公(檀)刑监字[2014]56号监视居住决定书。理由是正在查办宋新斌伤害案。其目的,是为了逼迫宋新斌一家拆迁。
宋新斌所在的檀溪村委会,以城中村改造为名,要拆除宋新斌家的房子,被宋新斌一家拒绝。2013年1月10日,宋新斌以喝农药自杀阻止强拆行为。后来,村委会又对宋新斌家断水、断电、断食,指使人上门骚扰、辱骂、威胁,深夜用砖头砸窗户,在锁孔里注胶。
2014年9月4日下午,宋新斌母亲走至檀溪路与襄阳轴承厂二路交汇处,再次被多次上门挑衅的拆迁人员欧打。宋新斌在15时44分拨打了110。虽然确定了打人者,却没有处置结果。2014年9月5日,拆迁人员趁家中无人,破门而入,再次对房门锁眼注胶,砸烂了家中的锅碗瓢盆,拿走煤气灶。下午15点左右,拆迁人员郭全满带人猛砸家中房门,宋新斌与父亲冲出去,郭全满等人就用砖头和棍棒暴打宋新斌父子。宋新斌头部被打破,两处做了缝针处理,右眼被打肿,背部被打得血痕斑斑。一女士路过见此情景,报打110。一个小时候后,警察才到达现场。但警察却不问是非曲直,要刑事拘留宋新斌。宋新斌与父亲到襄城区廖区长办公室讨说法,遭遇漠视与推诿,宋新斌气愤之下,割腕自杀抗议,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襄城区公安局仍然向宋新斌出具了襄城公(檀)刑监字[2014]56号监视居住决定书,以达到逼迫宋新斌一家拆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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